缔造良好竞争环境,为公共领域分等级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23-06-2010

政府准备在公共领域缔造良性竞争环境,让这些公共机关秉持良好的习俗、认真看待服务对象的要求、与时并进。涉及的公共领域是:
1. 为警察局分等级:以三方面来评估人民的满意度,即行动时间、报警设备、减少罪案的效率;
2. 为学校分等级:这是改善学校计划方案之一,让学校根据学生的成绩来分等级,提醒校长必须注意的事项。奖励方式是报酬;
3. 让高教学生获贷款:这个措施可促进高等教育的竞争,譬如说,让学生获得部分贷款,非高等教育学府获得贷款:高等教育学府需确保他们所提供的课程有一定的水准,以招来更多学生、使学生的成绩更好。

将扩展至东马

4. 地方政府分等级:根据4项标准评级地方政府打“星”,即管理效率、服务素质、与社区的交流、人民的满意程度。

第十大马计划会让这个计划扩展至沙巴及砂拉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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