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核能发电,为半岛供电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23-06-2010

为了减少发电时产生的排碳量,政府考虑在第十大马计划下推行核能发电计划,为大马半岛供电。

预料我国到了2015年,对水力发电、煤炭发电及天然气发电的需求有增无减,为了确保电供充足及价格稳定,政府认为核能发电是一项不错的选择。

配合核能发电计划,政府或将展开详细研究,同时展开醒觉运动,让人民进一步了解及接受核能发电。

政府也将提升其他能源发电的供应量。

这些计划是:
(1) 大马半岛 - 两座分别位于乌鲁日莱及乌鲁登嘉楼的水力发电厂,将在第十大马计划下投入运作,供电量为622兆瓦特。
(2) 沙巴 - 3座总供电量为700兆瓦特的发电厂即将投入运作,其中两座天然气发电厂位于沙巴西海岸,另一座较少排碳量的煤炭发电厂则位于东海岸。
(3) 砂拉越 - 供电量达2400兆瓦特的巴昆水力发电计划将分阶段推行。

经济策划组
国家银行
MIDA
My Trade Link
马来西亚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Country Report
新经济模式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