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邻计划法案阐明巡逻队 可截停可疑交通工具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19-04-2012

2012-4-17

(吉隆坡17日讯)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的2012年睦邻计划法案阐明,任何睦邻计划志愿巡逻队成员值勤时发现足以影响居民安全的动向,可以截停及调查任何人、车辆或进入该地区的交通工具。

在新法案下,任何人假冒睦邻计划委员会成员或志愿巡逻队成员,一旦罪成可罚款达2000令吉或监禁达1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阐明,任何犯错而提供伪造口供者,一旦罪成可罚款达2000令吉或监禁达1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主任、睦邻计划区委员会成员、睦邻计划咨询与协调委员会成员、巡逻队成员诚心执行任务而有疏忽或违反指示,可免被控或对付。

首相署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博士在下议院提呈2012年睦邻计划法案一读。

可申请志愿巡逻

根据新法案,睦邻计划区委员会主席可向总监申请志愿巡逻,而巡逻队必须由至少20人组成,而该区居民或在该区活动或得到主任批准者皆可向委员会申请成为志愿巡逻队成员。

所有志愿巡逻计划必须在批准后的30天内进行,否则批准令失效,而巡逻队须在委员会指定地区巡逻、监管睦邻计划区中心及巡视区内的任何建筑物、地方及目的地。

巡逻队值勤时必须至少2个人一组,同时每名成员执行任务一个月不超过2次。

违例队员将受惩

任何巡逻队成员执勤时不能故意提供伪造消息、违反主任或委员会的指示、做出猥亵、恶意或羞辱他人的行为或语言、不负责任如睡觉、聚赌或摄取酒精毒品、粗心大意及做出危害该地区福利的行为。

任何成员若犯下上述行为,将面对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允准睦邻委员会征收经费,用于各种活动或职务,但须获得总监批准,接获的款项必须存放在委员会名义下的户口,每年须让居民代表稽查户口结单。

预先获雇主批准 午夜值勤可延迟上班

2012年睦邻计划法案阐明,若任何巡逻队成员在午夜后值勤至少两小时,可事先获雇主同意,以便当天延迟上班或享有休息时间,但不得超过4小时或累积成补假,当天没兑现的休息时间将报销。

巡逻队成员可在委员会指示下每月值勤超过2次,但必预先获得雇主批准,以获得有薪的休息时间。

新法案强调,雇主不能基于成员须值勤而导致对方失去退休金或其他损失。

若有必要,不同的睦邻计划区委员会也可统一进行活动,如一起巡逻,但必须获得主任的批准。

主任将发出证件予委员会成员及巡逻队成员,若有需要,值勤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证明其身分。

【2012年睦邻计划法案阐明5职务】

(1)举办活动提升及加强摄取睦邻精神、团结、亲爱、和谐、舒适、和平、合作、安全、福利、健康、良好经济及有素质的生活
(2)接受睦邻计划区社会冲突的投报,以观察及调查,并把资料、观察及调查结果呈给睦邻计划主任
(3)采取必要或合理措施,促使当地居民自我保护,免受任何犯罪活动或灾难伤害
(4)调解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或分歧
(5)执行总监指示的任何职务

采访阵容: 张慧敏、陈秋錂 刘秋仪/摄影:黄亮晖

(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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