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竞爭力全球第十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13-05-2011

(吉隆坡12日讯)根据国际管理发展机构世界竞爭力2010年鑑,以整体表现而言,大马在58个经济体中的竞爭力排名第十,排名较2009年的第十八大跃进。

大马的整体指数得分,改善至87.228,比之前一年的77.162高,这是最高的指数得分,主要是大马从亚洲市场强劲的需求中受惠。

《2010/2011年生產力报告书》指出,大马的整体竞爭力表现,加上经济表现、政府效率、商业效率,以及基本设施4大因素,以过去5年的排名及指数得分,显示有改善(参考附表)。这些领域的改善,从大马经济基本面强稳,以及受访者的正面观点反映。

在竞爭力的排名,大马已经超越一些先进国,例如丹麦排名第十三(2009:第五)、荷兰第十二(2009:第十)、卢森堡排名第十一(2009:第十二),大马排在英国之前,排名第廿二,(2009:第二十)、韩国排名第廿三(2009:第廿七),以及泰国第廿六(2009:第廿六)。

在29个经济体中,以人口超过2千万人来看,大马的竞爭力改善至排名第五(2009:第六),比德国(第六)、英国(第八),以及韩国(第九)更具竞爭力。

至於国內生產总值少过2万美元的领域,在30个经济体中,大马排名第二,仅次於台湾,同时,排在中国(第三)、韩国(第四)、泰国(第五)、智利(第六),以及捷克(第七)之前。

政府与商业效率
大跃进

以58个经济体4大竞爭力因素为准,大马在政府效率改善的排名跃升至第九(2009:第19)、商业效率第四(2009:第十三),此外,经济表现与基本设施因素,分別改善至2010年的第八与第廿五(2009年分別是第九与第廿六)。

1999年至今第一次,大马在政府效率与商业效率这两大因素,分別取得10名以內,显示这两大因素相互关连。

政府方面创新的改革,例如推出经济转型计划,提昇了政府效率因素的得分,行贿与贪污这一项,从2009年的排名第31,改善至第26,商务交易的繁文縟节减少,从2009年的第16,改善至第4,在新经济模式下擬定的新经济活动,预料將进一步加速大马的经济转型。

报告书说,基本设施是一项长期投资,惟有在一段时间內才显示出其成果,2001年,大马的基本设施排名第38,2010年改善至第25。

为提昇竞爭力,高水平的研究与发展开支、获取资讯的便利、公司之间强力的技术合作,都是一些必要的努力,为成为一个创新与具有竞爭力的国家,大马有必要谨慎看待以下领域:

*提高教育水平;

*研究与开发额外拨款;

*加强科技的发展与应用;

*提昇取得科技发展资金的便利;

*重新探討科学与研究的立法;

*人才的管理、特別是在吸引与科学家及研究员的培训;

*加强知识產权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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