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改革,怎么看?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 · 日期:21-04-2010

2010-04-21
上周,陆路公共交通法案和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法案在国会进行一读,让人再次看到政府欲改善国内交通诟病的雄心壮志。

法案一旦通过,陆路公共交通如巴士、德士、校车、出租车等,将由新成立的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负责,而非如以往般由多个部门分管。委员会将制定20年公共交通大蓝图,以期提升这个被民众唾骂已久的公共领域的水准。

交通改革行不行得通?本期《爱谈天下事‧开讲东方议题》请来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进行解读,并解答踊跃叩应和留言听众的疑问。

最受热议的,是当局计划向高峰时段驾车进城(尤其吉隆坡)的车辆征收交通拥挤费。绝大多数听众不认同此收费,有人认为这是政府变相惩罚人民。因为一旦实行,以目前欠佳的公共交通,人民除了乖乖被罚,别无选择。

「陆路公共交通法案产生一个很大的争议,就是计划在城市收取交通拥挤费。法案也将所有执行权交给首相署。同时,任何不遵守的公众,将受到2000令吉的罚款或6个月监禁。」

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解释,目前交通拥挤费只有新加坡和英国伦敦实行,瑞典已通过全民公投反对了此项收费,香港也迟迟未拍案。

此外,在新法案下,将成立一个全新的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负责督促公共交通和执法,甚至提供首相署部长一个20年的公共交通发展蓝图。

「以往公共交通工作由13个部门共同进行,很凌乱。现在当局把它综合成一个12位成员的委员会,包括1位主席、1位执行长、5位政府部门官员,并委任5位在这领域有相关知识人士。」

爱FM主持人徐晓芬问道:「这个委员会是分担交通部的一些事情吗?」对此吴木炎不否认:「不单交通部,还有执照局等,很大程度上影响13个相关部门。但主要还是影响交通部。」

一同来到节目的本报记者李馨蕾说:「这法案较强调的还是谁来执法及相关部门权力。但人民更想了解,为何修改法案和制定新法案?」

一站式管理公共交通

吴木炎解释,新的委员会简化了以往的繁文缛节,一站式管理所有公共交通,包括商业车辆的注册、执法等,在整个形式上和理论上是对的。

「然而,受到争论的是,陆路公共交通法授权政府或者首相,来决定在哪些地方实行交通拥挤费和由谁去收费。」他担忧,一旦制度规划不当,将为社会、经济、民生带来莫大的冲击。

「我们是看到新加坡和伦敦在执行交通拥挤费,但这两个地方和我们相差很远。很基本的问题就是,当你收费前,人民有没有其他选择?」言下之意,公共交通能否取代私人汽车,成为人民愿意选择的一个替代交通方案?

吴木炎续说,假如国内公共交通效率已可替代私人汽车的使用,交通拥挤费这类制度绝对能够进行,因为人民可选择乘搭公共交通。 「如果我们能够达到这个目标,基本上我不反对。」

吴木炎直批,以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离目标仍非常远。 「今天,我国的公共交通使用率仍在20%以下,低的大概是14%,高的18%不到。」

他解释,征收交通拥挤费须考虑2个主要因素。 「公共交通必须能成为替代方案,它的舒适、安全和可靠性都能跟私家车相比,互相竞争;第二,所有绕过市中心的道路都必须建造好了,但现在,我们却还是无法绕道,市中心的主要道路很多都是必须行驶经过的。」

主讲嘉宾:
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

电台主持人:
徐晓芬、吴俐瑾

交通改革空谈25年难改善

「我们一直在谈交通法案和大蓝图,但大马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公共交通一直都没有看到显著的提升。」随同来到节目上的本报记者李馨蕾,如是表示。

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认同:「公共交通的提升,我们已谈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但仍未看到显著的改善。」

他说,国家基建公司接管轻快铁后,花了大笔资金,巴生谷地区的轻快铁也有获改善,「但这种转变非常慢」!

「我们没有专业地去研究问题,还是以非常传统性的方式,先尝试,错了再去改。」他强调,以今天的科技来说,我国已不需要「从错误中学习」。反而更应该拟出完善的策略再去进行。惟,当局在处理此问题时显得不够积极,更不够专业。

另外,吴木炎提到,我国不断喊出要达到25%公共交通使用率的目标,是错误的做法。

「要全面地改善公共交通,不能只从公共交通着手,还要将人民的收入、人民的汽车拥有量、人民的分布等等问题考虑在内。」

他举例,如果强制提升八打灵再也或其他高收入地区的公共交通,需要非常大笔的资金。因为这些地区的人民可能拥有超过5辆私家车,对公共交通的需求相对低。

「很多中下收入的地区,如吉隆坡冼都、甲洞等地,人民对公共交通的需求量反而更大。」他以此例子说明,改善公共交通必须对症下药,而当局却缺乏对社会、经济和人民分布的考虑,甚至至今都还没抓到这个重点。

多买车 少用车

爱FM主持人徐晓芬问道:「当我们将3条车道加到5条车道时,我们是否也考虑到,或许2年后,我们国内的汽车又增加了。这个问题是不是也是应该被纳入考量?」


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回答:「这就要回到我们一直讨论的交通政策,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平衡国内的汽车应用。」

他以新加坡为例说,狮城只有在报销一辆汽车后,才能够增加一辆。而且,汽车的贷款也不是那么容易申请到。

「在我国就非常容易,你要贷100%,甚至120%,都能够拿到。至于你能不能够负担、能不能够供得起,那是另外一回事。就算你真的不能够负担,买一辆二手车也只需要几千令吉。」

顾虑到国产车销量

吴木炎不否认,我国必须考虑到国产车的销量。 「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担心国产车失败,就让所有车辆在高峰时段都涌到市区去。这直接冲击了市中心的商业和经济发展。」

听众旭敬叩应说,我国非常鼓励人民多买车,就算是执行交通拥挤费,还是无法避免人民驾车进入市区。

「我很纳闷,为何我们的国家整天组团去考察别人的国家,却始终学不到别人的优点。其他国家已有一套非常完善的政策,为什么我们国家还是只能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他认为,其中一个原因是政府会「偏帮」一些公司,把计划交给特定公司进行,而非交给真正的专才。

罪恶税?人民会视作惩罚

「这个交通拥挤费,最终的目的是提高税收,还是要减少拥挤?」听众张先生质疑。

他坦言,自己会把此类税务和所谓的『罪恶税』,比如烟、酒税等等做比较。换言之,政府利用推介或提升某种税务来制止人民进行某种行为。

「现在,政府同样以提高收费来『鼓励』我们不要在拥挤时段进入市区,但是人民有得选择吗?」言下之意,如果公众并没有其他的选择,征收交通拥挤费就等同于「惩罚」人民。

张先生认为:「如果公众别无选择或者选择不多,政府就算征收更多的钱,还是改变不了我们的行为啊!」

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认同张先生的说法。 「政府必须在做好准备之后,才进行收费。」

吴木炎强调:「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能够被鼓励的,以及能够被取代的政策,而非惩罚人民的政策。」

征收了的费用怎么用?

「大马特点之一就是慢,决策慢和反应慢!但也有快的地方,就是收费快!就好像征收消费税、还有交通拥挤费等等,都非常快。」听众福林如是表示。

他同时质疑,其他国家的交通问题都是由交通部去解决,而我国为什么需要独特地由首相署负责? 「首相署有很多的部长和委员会,变成内阁之中再有内阁。是不是我们在政治机制出现一点小问题?」

此外,他问道,国家要怎么确保征收到的交通拥挤费能完整运用在国家建设上,而不是被滥用。法律是否能提供保障?

交通规划专家吴木炎笑言:「这个问题50%是政治,50%是经济。」他不讳言:「我同意这个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的成立,在某一程度上削减了交通部的任务。但还没有成立委员会之前,国内公共交通由13个部门管理,问题都已拖了那么久,证明之前的那种方式确实行不通。」

「所以,现在唯有成立一个委员会,将相关的部门任务都直接概括到委员会里。」

此外,吴木炎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法令保障交通拥挤费等征收了的费用怎么运用。但是,一旦收费制度私营化时,政府和私人公司签下的合约就可以督促。」

「遗憾的是,就像大道收费的合约,它们未必对外公布。我只希望,在合约还没签之前,当局能将合约透明化,让人民了解这笔钱的去向。」

另一位听众潘先生也担忧金钱流动的问题,并建议这项工作应直接交由财政部管理,而并非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或其他私人机构。

经济策划组
国家银行
MIDA
My Trade Link
马来西亚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Country Report
新经济模式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