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所有公民享免费法律援助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 · 日期:08-04-2012

2012-4-6

(吉隆坡6日讯)首相署副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从今年4月份开始,所有在警方或执法部门逮捕及延长扣留的马来西亚公民,均可在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之下,享获免费僱聘辩护律师的权力。

在此之前,仅有家庭收入少於2万5000令吉的马来西亚人民,才可享有免费僱聘辩护律师的权力。

刘伟强在日前在国会回答国会议员的提问时,如此指出。

他说,我国法律援助基金乃是於去年2月25日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主持推展,以便確保所有的我国人民,均可拥有公平的法庭审讯。

刘伟强说,我国法律援助基金將为所有被怀疑涉及犯罪案件的我国嫌疑犯人,提供法律援助与咨询服务,包括被逮捕时期或是被担保外出时期。

他说,去年总共有3万7597人被提控上推事庭,其中的1万7637人未拥辩护律师。(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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