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负担屋巡礼:柔佛 放眼2019年建6万可负担屋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苏欣恩 · 日期:02-03-2017

2017-02-19

柔佛州政府放眼在2019年,在州内兴建6万间可负担房屋。

基于房价攀高,可负担房屋显得僧多粥少,目前州政府与官联公司在不同的地区,增建房屋来满足广大人民的需求。

720平方尺可负担房屋,在柔佛州仅售4万2000令吉、850平方尺房屋售价8万令吉、1050平方尺房屋售价15万令吉。

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公会柔佛分会会长拿督张润安说,目前州政府并没有免费供地给私人发展商兴建可负担房屋:“如果有,则是好事。”

柔州经济策划单位主任沙烈胡丁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表示,柔州许多可负担房屋都是由柔州子公司如柔佛置地等兴建,州政府也已决定所有在政府土地推行的私营化项目,都将以现金方式征收回酬,以保障州政府利益。

“比方说,若有政府土地估价达5000万令吉,由州政府与发展商合作推行可负担房屋计划,发展商必须根据协议缴付现金作为回酬。”

他说,现阶段新山的政府土地所剩无几,而所有在地方执法当局管辖区内涉及私营化或售地的计划,皆必须咨询州政府及柔州经济策划单位(UPEN),以获得批准。

发展商须保留40%面积

他说,州政府规定发展商提呈的房屋发展总蓝图,必须保留40%面积来兴建中廉价屋和可负担房屋:“同时在蓝图批准后,必须在2年内动工。”

若没有兴建,发展商所应兴建的可负担房屋单位每间将被罚款4万令吉。

“发展商可选择由州政府征收回有关土地,并缴付每个单位的赔偿罚款,过后就交由州政府负责建造可负担房屋。”

州政府子公司参与兴

州政府子公司柔佛机构是通过柔佛置地(Johor Land)在拿督翁镇、马之地新镇及丰盛港地区兴建逾千间可负担房屋。

柔佛置地参与房屋部推出的私人可负担房屋计划(MyHome),在拿督翁镇兴建1016间可负担房屋,每间售价6万9000令吉。

每单位原本售价9万9000令吉,通过MyHome计划,中央政府将每单位资助3万令吉,购屋者只需支付6万9000令吉即可。

该公司将兴建1016间可负担房屋,当中1000间已获得MyHome计划批准,其余是柔佛社区房屋(PKJ B)。

至于在马之地新镇,该区的可负担房屋是建在面积达6.8亩的土地上,分别建有两栋12层含320个单位的建筑物。

柔佛人民基建集团(KPRJ)在州内建设1083间可负担房屋,分别古来493间、德沙拉庆(Desa Larkin)280间、甘榜马来尤班兰260间、哥打丁宜50间。

边佳兰建1179间

柔州教育基金控股公司(YPJH)也在边佳兰,建设1179间可负担房屋。

同时,柔佛回教机构(PIJH)将建设1035间可负担房屋,包括拉美士344间、新士都浪(Stulang Baru)333间、拉庆121间、拿汀哈丽玛路71间、直落爪哇106间、乌达新镇60间。

东南镇发展机构(KEJORA)也按表建设691间可负担房屋,分别在本那瓦镇486间、拉央拉央127间、甘榜端谢(Kampung Tuan Seh)78间。
 

 

申请条件

有意申请柔州可负担房屋者,必须上网填写申请表格,不接受书面表格。

详情请浏览http://www.erumah.johor.gov.my。

柔佛州的可负担房屋申请条件:

1.大马公民、在柔州定居超过5年及年龄18岁以上

2.已婚或单身者符合申请资格

3.申请者或夫妻已经拥有廉价屋5年以上,可申请第二间屋子(PKJ B)

4.夫妻中只能由其中一人申请,第二名妻子以后的申请须以妻子名字买屋

5.申请者或夫妻已经拥有廉价屋、中廉价屋、PKJ A或B,可以申请购买可负担房屋作为第二间屋子

6.每一个人在柔州只允许拥有一间中廉价店屋

7.申请者或夫妻已经拥有中价屋或高档房屋,不具申请资格

8.登记申请可负担房屋的有效期限为一年。申请者只能更新特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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