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负担屋巡礼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陈慧芸 · 日期:02-03-2017

2017-02-18

生活成本高企、收入追不上通货膨胀;房价高、申请不到贷款…,无壳族的悲歌唱不完,许多人甚至已成家却仍没有能力购房,真正的组织自己的家庭。

政府在2013年起,开始鼓吹或倡导可负担房屋计划,各州政府也配合出力,希望借此协助国人一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南洋商报》集合各州的努力追踪,在新的一年,率大家来一次大巡礼,让大家深入了解各州的可负担房屋计划进度和申请条件等细节,更快荣升业主。 

各州申请条件不一

多种房屋助子民申购

地皮、合规、建筑成本高涨,但买气却变弱,私人发展商面临更大挑战。

自2013年起,每年的预算案中,可负担房屋相关的建议或措施从不缺席;而2017年预算案,政府也专注于增加售价40万令吉或以下的房屋供应。

除了中央政府,各州政府也有不同的计划,协助子民购屋,以推高拥屋率;只是,各州落实方案不同,申请条件不一。

房价高居不下,加上国人薪酬追不上生活成本增加,居住问题越来越严重。

中央政府也针对不同年龄层或收入群,推出不同价位和等级的可负担房屋计划,协助国民以优惠价格购得首间房子,例如一个马来西亚房屋计划(简称PR1MA)。

PR1MA房屋售价比市价低至少20%,例如27万令吉的PR1MA房屋,私人发展建造的同规格房子要价47万令吉。

特为月入不到5000令吉的首购族而设的“我的第一房屋计划”(My First Home Scheme),提供100%融资给40岁以下,首购50万令吉以下房子的人。

全国建50万可负担房屋

政府的目标,是在全国各地兴建50万间可负担房屋。

除了官商合作,兴建更多可负担房屋,政府也提供头期财援,因为很多国人买不起房子,主要是拿不出头期。

首间房屋头期基金计划(MyDeposit),为购买50万令吉以下,月入一万令吉以下的首购族,提供10%或最高3万令吉的头期,购屋者可向私人发展商或是在二手市场购买居所。

另外,政府也推出青年房屋计划(Youth Housing Scheme),协助25至40岁的国人买房;公务员的援助计划则有一马公务员房屋计划(PPA1M)。

至于低收入群,即月入低过3000令吉的家庭,则可申请人民组屋(PPR)计划及房屋贷款计划(SPP)。

先了解条件再申请房屋

政府根据《国家房屋政策》(Dasar Perumahan Negara),在2013年开始落实联邦直辖区可负担房屋(RUMAWIP)计划。

居住在吉隆坡、布城、纳闽月入少过1万5000令吉的首购族,可购买5万2000至30万令吉的房子。与此同时,各州政府也相继推出可负担房屋计划,协助本身的子民购屋,例如我的雪兰莪房屋计划(Rumah Selangorku)和彭亨州一马房屋计划(PR1MA Pahang)。

其他如霹雳,通过州经济发展机构(PKNP)及州政府公共房屋组等机构,供应可负担房屋;而槟州政府通过槟州发展机构(PDC)或和发展商配合兴建可负担屋。

只是,大家若要申请政府参与或补贴的可负担房屋,不同的计划有不同要求,申请方式和条件也不一,最好先了解各自州属有推行的计划,才着手物色和申请。

发展商主打低价房

高价房产不再像过去般受落,低价房产纵然赚幅低,相信今年起也会是发展商的主打。

私人可负担房屋计划(简称MyHome)是政府鼓励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可负担屋的计划,这类房子售价比一般同类房子便宜。

有些发展商直接和州政府合作,通过州政府供地或补贴,兴建更大众化价格的房屋。

不少发展商也从原有的屋业计划中拨地,兴建可负担房屋,为政府分担落实居者有其屋的重任。MyHome专为月入3000至6000令吉的首购族而设,购买4万5000令吉的廉价屋或不超过17万令吉的房屋,可获得最多3万令吉的发展商补贴。

例如符合资格者购买15万令吉的房屋,扣除3万令吉的补贴后,只需承担12万令吉的成本。
 

降低门槛 缩短禁售期

更多国人符合申请资格

就在上月17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突然宣布,放宽一个马来西亚房屋计划(PR1MA)的条件和管制。

这申请者最高个人或家庭收入,将从1万令吉提高至1万5000令吉,而禁售期,也从10年减至5年。

他说,降低门槛和缩短禁售期后,相信有更多国人符合PR1MA可负担房屋申请资格。

“政府在去年推出了特别终端融资计划后,起了非常正面的反馈,几近100%的PR1MA购屋者顺利获得贷款。”

另外,获得抽签资格的购屋者,可在PR1MA一站式购屋中心里检查中央信贷情报资讯系统(CCRIS)的信贷资讯、申请银行贷款或特别终端融资计划及完成签署房屋买卖合约程序,这能有效及快速解决购买房子的所有相关手续。

恐加剧投机活动

政府缩短禁售期的决定,却惹来学术界诽议,经济学家李兴裕认同调高申请者收入门槛,但并不认同放宽禁售期。

他认为,放宽不合理,与政府当初推出PR1MA的宗旨相左,并担心这可能再加剧投机活动。

他之前受访时说:“ PR1MA是为人民提供可负担房屋,兴建期限已2至3年,意味着投机者在拿到屋子一两年后就可转售。”

 

经济策划组
国家银行
MIDA
My Trade Link
马来西亚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Country Report
新经济模式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