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等7国见证 50国签署亚投行协定
信息来自:南洋网 · 作者: · 日期:02-07-2015

2015-06-30

(北京29日讯)亚洲投资银行(下称亚投行)今日在北京举行签署协定仪式。

新浪网报道,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的代表、中外嘉宾共300余人今日出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下称《亚投行协定》)签署仪式。

据报道,57个创始国中有50个已通过国内审批的国家正式签署协定。余下7个未通过审批创始国则见证签署仪式,他们可在年底前签署协定。

习近平:迈出历史步伐

目前57名创始国包括6大洲,当中包括多个美国盟国。在世界主要的经济体中,只有美国和日本尚未加入亚投行。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亚投行协定》签署仪式结束后,会见创始国代表。他表示,签署协定标志着亚投行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步伐,“很高兴有这样的成果”。

亚投行的下一步是关键职位的人选,目前担任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的金立群就任首任行长的呼声最高。

根据《亚投行协定》的11条主要内容,亚投行成立的宗旨是:通过对基础设施等的投资,来促进亚洲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展开多边合作,推进区域合作和伙伴关系。

协定还表明,亚投行会籍向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开放,并称亚投行总部将坐落于北京。
 

亚投行设3层管理架构

根据《亚投行协定》,亚投行将设立3层管理架构: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

理事会是亚投行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亚投行的一切权力。理事会可将其部分或全部权力授予董事会,除了吸收新成员、增减银行法定股本、中止成员资格、选举银行董事并决定其薪酬或支出、任免行长并决定其薪酬、批准银行总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修订本协定、决定终止银行业务并分配银行资产等。

行长任期5年可连任

董事会负责亚投行的总体运营,为非常驻,除非理事会另有规定。其权力包括理事会的准备工作、制定银行政策、就银行业务做出决定、监督银行管理与运营并建立监督机制等。董事会共有12名董事,其中域内9人,域外3人。

至于管理层,亚投行将设立一名行长,从域内成员选出,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同时设若干名副行长

投票权26%可“一票否决” 中国成第一股东

在《亚投行协定》中,中国认缴近298亿美元(约1127亿令吉)股本,成为亚投行第一股东。

根据协定,亚投行的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分为100万股,每股的票面价值为10万美元。

不过,目前总认缴股本为约981亿美元,因为有个别国家目前未能足额认缴法定股本。

彭博社报道,亚洲国家将会占据亚投行75%的股份。据路透社报道,中国认缴近298亿美元股本,持有至少30%的股份。

这让中国成为亚投行第一股东,所认缴的股本让其拥有总投票权中的26.06%,意味着中国对重大事务拥有“一票否决权”。

印度第二大股东

印度将认缴约84亿美元,成为第二大股东并持有最高15%的股份。俄罗斯将认缴约65亿美元,成为第三大股东。

德国以认缴约45亿美元,成为第四大的股东。而韩国和澳洲因各认缴约37亿美元,而共同成为第五大股东。

《亚投行协定》指出,随着新成员的不断加入,中国和其他创始国的股份和投票权比例将被逐步稀释。

楼继伟冀年底前 亚投行正式运作

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作为中方授权代表签署《协定》,并在仪式上致辞。

他说,各国签署《协定》后,还需经本国立法机构批准,年底前,经合法数量国家批准后,《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将正式成立。

下一步,各方将按照早前商定时间表,推进包括完成各自国内立法批准程序在内的各项筹建工作,确保亚投行如期在年底前正式成立并早投入运作。

大马年底前签署

其余包括大马在内未通过审批程序的7国意向创始成员国则见证签署仪式,将于年底前签署。

亚投行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并将根据未来亚投行业务发展需要,在其他地方设立机构或办公室,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

《协定》共11章60条,详细规定亚投行的宗旨、成员资格、股本及投票权、业务运营、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等核心要素。

签署协定50国名单

澳洲、奥地利、阿塞拜疆、孟加拉、巴西、柬埔寨、汶莱、中国、埃及、芬兰、法国、德国、冰岛、印度、印尼、伊朗、意大利、以色列、约旦、哈萨克、韩国、吉尔吉斯、寮国、卢森堡、马尔代夫、马耳他、蒙古、缅甸、尼泊尔、荷兰、纽西兰、格鲁吉亚、挪威、阿曼、巴基斯坦、葡萄牙、卡塔尔、俄罗斯、沙地、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塔吉克、土耳其、英国、乌兹别克、越南、新加坡、阿联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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