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
信息来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 作者: · 日期:21-02-2012

2012-2-15      专访社科院学部委员李崇富 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 梁卫国 何容  

  编者按: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令世界惊羡,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拉开的过快过大,也令国人警醒和忧虑。如何实现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构想?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李崇富。

  核心提示:

  1. 目前共同富裕的问题很突出

  2. 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统一认识、制度完善、政策到位

  3. 推倒新“三座大山”,才有社会和谐

 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政协委员李崇富。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国产 摄

  目前共同富裕的问题很突出

  记者:李老师,您好!今年是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20周年,和当年相比,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我们今天重温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我们深深感到:共同富裕是和社会主义本质连在一起的。在这里想请您谈一下共同富裕这个问题,您能否举2-3个例子说明解决共同富裕问题的必要性。

  李崇富:共同富裕是和社会主义本质连在一起的,是关系到全国亿万人民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这个问题现在之所以比较迫切,和我们党阶段性的政策有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初,小平为了反对分配上存在比较严重的平均主义,提出了一个大政策: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相关的政策还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当时把做大蛋糕摆在第一位,公平问题摆在第二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是目的,它是达到共同富裕的手段。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它很有效,充分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它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那么现在应该按照小平同志的设计,应当“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共同富裕问题。

  因为目前贫富差距拉开的过快过大,共同富裕的问题很突出。西方国家是两极分化的,我们现在的贫富分化的速度某种意义上比人家更快。我们搞改革开放才30来年就产生了两个群体:一个是广大的工薪阶层等低收入阶层,包括广大农民、农民工和其他一般职工,他们收入和生活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大多提高的比较慢,甚至要靠“低保”过日子;另一个就是少数高薪群体和企业主,他们的收入则膨胀得太快。按照中国胡润排行榜、美国福布斯富豪榜最近几年的统计,我们的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已经居世界的第二、三位(统计口径不一样,可能不完全一致)。1月28号,法制晚报、人民网和新京报都报道了一个消息:从2005年到2011的7年中,亿万富翁的财富增加了70倍,可是广大城乡居民的收入才平均增加了两倍多一点。这说明我国社会财富在向少数人迅猛集中。

  按照我们国家新规定的贫困线,我们现在还有一亿多人处于贫困线以下。一些下岗工人,甚至在岗的农民工,每月只有一两千的收入,可是高薪阶层年薪高达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贫富差距太大了。这影响了社会和谐,影响了社会劳动积极性的充分发挥。通过这些数字,我们应该把共同富裕问题更突出的提出来并逐步加以解决。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共同富裕问题的总体情况,共同富裕要实现的目标是什么?

  李崇富:这个问题要从小平同志改革的设想谈起,1990年12月24号,邓小平同志在和中央的几个老领导谈话中谈到:“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会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992年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他把社会主义本质归结为5句话,最后一句就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他还讲:“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他当时讲,“可以设想,到本世纪末(既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从上个世纪末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年了,邓小平同志当年所说的等到我国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提出和解决共同富裕的问题,该提到议事日程了。我觉得,现在我国已经有条件、有基本的经济实力来解决这个问题。按照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17号公布的数据,2011年我国的GDP已经达到47万多亿元,人均GDP3.4万元。按照现在的汇率,人均GDP达到5300美元。而且在重点城市,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人均GDP达到8万多元,约有1.2万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有实力、也应该来逐步解决人民共同富裕问题。

  所以,我认为,按照小平同志当年的设想,按照我国现实经济的发展状况,按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我们现在应该突出提出共同富裕问题并逐步地加以解决。这是党心所向,更是民心所向。

  既得利益者会阻碍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记者:您认为实现共同富裕有哪些困难和挑战?

  李崇富:共同富裕涉及到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分配,它的解决是亿万群众所迫切要求和期盼的。这是我们党和国家最可靠的立足点。难点在于它要涉及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涉及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切身利益,这就会有一些阻力。这一部分既得利益者,还会影响我们基层一些公务员的观念和决策。他们会觉得这个问题可不急于解决,等到将来我们国家更富裕了,贫富差距就自然解决了,基尼系数就会自动地降下去。这个看法本身就是解决共同富裕的障碍。既得利益者的障碍是个客观现象,它会企图影响我们的分配政策、思想舆论和实际的利益导向。如果上下认识不统一,认识不改进,分配政策和利益结构,也不易调整和完善。这方面的阻力是系统性的,也不是局部性的问题,需要统筹解决,需要下大决心解决。

  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统一认识、制度完善、政策到位

  记者:那么如何实现共同富裕?

  李崇富:实现共同富裕,首先是要全党全国统一认识,要按照邓小平理论,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统一。我们应该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最大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本质就是要落实到人民共同富裕。应该把共同富裕作为一个大的战略思想、作为一个根本原则,来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认识。共同富裕可能会损害某些人的既得利益。但是,人们要顾全大局,要从社会进步着想,要从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着想,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同时也要向一些既得利益者做工作,要他们依法和适当让利。这个统一认识的问题是前提。其次,基础性的是制度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能就分配论分配,是社会生产决定社会分配,生产多了才有财富分配,怎样生产就决定怎样分配,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决定劳动产品的收益权和分配权。所以要解决共同富裕问题,最根本是要坚持、巩固和完善我们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关键是前一句,怎样认识和对待公有制为主体。目前,我国的非公经济,是“三分天下有其二”,已经占了大头,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很脆弱。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应该看到,目前我们国家的支柱性产业和事关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有不少是由大型国企经营或者控股的,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核心部分。国有经济,特别是央企,是我们国家经济实力的集中体现。应当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来经营和管理国有企业,才能够真正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所以应该实际地坚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一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应有明确的、不容曲解的和数量与质量统一的定义,即既要把我国已经拥有先进的高劳动生产率和先进工艺技术的支柱性的大部分现代化产业为国家所掌控,同时也要有一定的量,公有的经营性资产的份额,应该在全国占大头。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有起码的数量才能决定一定的质量。二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应该有一定的不可逾越的底线。如果逾越了这个底线,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了,那么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千方百计地加以保卫和纠正。

  第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仅是口号,而要落到实处。社会性质是由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特别是由所有制来决定的。只有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具有明确的含义和界限,这样才能坚持经济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应该把市场机制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解决共同富裕制度性的保证,是首要的根本前提。其次才是政策性的保证。分配政策,首先在第一次分配时要讲究公平。公有制企业,要真正坚持按劳分配,不应像西方大公司那样搞高管高薪;在非公企业里,工人和老板谈判处于弱势地位。我们可以学习西方国家,工会代表工人的利益和老板进行谈判和博弈,集体签订劳务合同。以适当减少老板的利润,增加工人的工资。然后,我国在第二次分配时,国家应运用行政手段调节税收。这也可以西方学习,实行累进制所得税。我国目前所得税的征管上,在工薪阶层里比较有章法,但是对资本收益和灰色收入等方面,要加强和严格征管,这方面的漏洞较大。另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再分配政策,特别是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要对中西部比较落后的地区,要增加财政的转移支付的力度,以使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更多的向中西部地区、向低收入人群倾斜。要切实和普遍地提高低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限制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最后要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适时地出台一些必要的税种。如应及时开征遗产税,美国遗产税最高达60%。老一代的企业主会把自己财富转移给下一代,那么为了社会公平就应该开征遗产税。还应广泛地开征房产税。我们现在的商品房是70年产权。我认为,我们卖地不要一次性高价地卖,可以通过开征房产税,通过适当、普遍和严格的房产税,来予以弥补,以增加各级政府有稳定的财政收入。这样,既可以逐步把房价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也可以使我们各级政府有比较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密度,即有效的生存空间处于国际的中等水平。一个家庭要占有较多的生存空间,就应该付出更多的代价。一个家庭有多套的或者超大面积的住房,就应当交相应的房产税。这两个税种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会有较大的实际作用。因为,它可以防止有一部分人把房地产作为投机炒作的对象。这对防止房地产的经济泡沫产生,是有效和必要的。我们国家通过分配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更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对缩小贫富差距,是大有作为。

  抓民生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分配问题

  记者:您认为目前最迫切的政策是什么,我们应该怎么着手?

  李崇富:最迫切的是我们党和政府在着重抓民生问题,把国家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投入到民生里,这个政策很得人心,但是还不够。社会分配问题,不仅仅是狭义的“社会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根本的,是一个制度问题。从抓民生着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配政策,来巩固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应从局部的、眼前和暂时的民生问题解决,导向根本的、长期的制度性解决,而谋划而努力。这样才能从民生切入,以逐步和真正地解决人民的“共同富裕”问题。

  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记者:谈到共同富裕问题就不能不谈房价问题,您认为,2012年房价走势如何?如何解决高房价问题?

  李崇富:住房改革初衷很好,开始执行的势头也不错。第一步是把福利房变成商品房,这个阶段的方向是正确的。后来的房地产通过地方政府搞“卖地财政”,把房价抬高到畸形,高到绝大多数工薪阶层买不起房。这就失控了,房地产商品房现在已经脱离绝大多数居民。商品房本身改革方向要坚持,但是房地产的政策要调整和完善。住房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人们必须的基本生活条件,也是一种有限的生活资源。连鸟也要有一个窝,何况是一个人和一个家庭!因此,一方面要扩大住房保障的范围和力度。同时要使商品房是回归居住的属性和功能。房子是供人住的,不是股票供人炒的。即使是按照西方国家的住房市场,我们的商品房市场也是扭曲的。按照国际公认的房价标准,商品房的售价一般都相当于每个家庭年平均收入的3-6倍。我们的一线城市现在这个比值高达20倍甚至30倍。一个人可能工作一辈子也买不起房,这对广大职工非常不公平。这意味着:我国绝大多数工人首先要给老板“打工”;房价太高,工人成了“房奴”,还得给银行和房地产老板“再打工”。我们应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使一套中等水平的商品房的售价,应逐步降低到相当于每个家庭年均收入的3-6倍。我们在这一点上做不到,就对不起老百姓,就愧为人民政府!这一点温总理说的非常好,我们要坚持房价调控不动摇,要使房价回归理性。我们的各级干部如果真的领会了、落实了中央精神,放弃了“卖地财政”,地方政府开辟了别的税源和财源,是应该能解决房价高的问题。

  转变经营思想 开辟新税源

  记者:您刚刚提到开辟税源和财政收入来源问题,那么能不能把房产税、遗产税作为新的税源,解决房价高的问题?

  李崇富:房价如果能回归理性,住房问题就能逐步得到解决。首先,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不要从农民那强买强卖土地,经政府倒手变“土地财政”。有的地方的土地财政占财政收入60%甚至更高,这是不正常的。卖地财政是不可持续的,土地卖完怎么办?所以,一定要下决心抛弃“卖地财政”。房地产的造价并不高,每个平米的造价(如果不计地价和名目多多配套收费)最多1000元;现在从1000元炒到几万、十几万,这就太邪乎了,对不起广大老百姓了。有的经济学家用供求比来解释这个问题,解释不通。有的学者还说这是中国的特殊性,中国人口多、密度大,土地少、属稀缺资源,生存空间有限。那我国人均的生存空间肯定比日本大,但是日本东京房价比北京低,所以这是解释不通的。而且,正因为土地资源稀缺,才不能允许极少数人对之垄断、大量占有和浪费。目前我国中心城市的高房价,不是简单的供求关系,而是房地产的经营思想问题。是地方政府、银行、房地产商结成利益共同体,都想从中大捞一笔,这就扭曲了房地产市场。有关方面,都要真正按老百姓期望办事,要真正从长远和大局考虑,不要谋求眼前和一时的“暴利”。即房地产经营思想就必须转变和调整。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城市要搞“第二次房改”,起码应使每一个有稳定工作、有城市户籍的人及其家庭,都有一套买得起、或租得起和租得到的基本住房。当然,也可以为极少数富起来的、高收入的“大款”和“富豪”们,通过房地产市场,而提供高价的别墅和豪宅。更重要的,我们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帮助老百姓,通过保障房(包括公租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租售市场,获得相应的基本住房。这才是搞房地产改革的目的和初衷。

  房价降价需把握度

  记者:您说得很好,要保证老百姓的基本住房,让每家都有一个窝。那么,您认为除了限购政策,还有没有其他可能配套政策来解决住房问题?

  李崇富:我认为:可以有两个思路:一是应加大保障房的覆盖面,扩大到中等收入;保障房也应是有限制的商品房。二是一般商品房市场应改变经营思想,逐渐回归理性。但是还有一个两难的问题,现在一线城市(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商品房如果降价50%,老百姓还是买不起;而如果降到低于首付,那么银行又吃不消了,会引起退房潮。所以我认为,首先是能降多少就必须降多少,并且长期大体稳定下来;然后随着物价逐步上涨,货币相应的贬值,职工收入增加了,老百姓就买得起了。也就是第一步要降价,第二步收入增加、房价稳定。通过这样来过渡,逐步解决房价畸形高的问题。

  推倒新的“三座大山”,才有利于社会和谐

  记者:谈到共同富裕,不能不谈医疗和教育。请您谈谈怎样解决民生里的医疗和教育问题?

  李崇富: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说法,有新的“三座大山”(买房难、看病难、上学难)。老百姓对这些普遍不满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怎么搞?市场是万能的还是有边界的?我认为市场是有边界的,除了群众的基本住房不能过度的市场化以外,教育不能产业化,医疗也不能完全产业化。国民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前者不能产业化,后者也只能有限的产业化和商品化,不能像股票一样炒作。比如说,现在有的药品出厂价5元,经过若干流通渠道,到医生开出处方拿药价格就翻了十几倍,这是不正常的。基本药品制度应是保本经营或微利经营。人民的健康,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不能完全产业化。完全产业化,就会产生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教育分两块,一是教育不能商品化。我在前三年写了一个提案,主张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中小学和重点班。小平同志提出办重点中小学是文革以后人才青黄不接,为了快速培养人才,才搞重点中小学。这种政策,在当时是必要和正确的。现在情况不同了,现在应该提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我国义务教育法已经规定了不能搞重点中小学,也就是不能择校。我们这点也要借鉴日本和韩国的经验。他们的教师是国家公务员待遇,政府可以随时调动教师从一个地区去另一个地区,从一个学校到另一个学校。这样教育资源就可以流动,可以均衡发展了。搞“择校”,其实就是有钱人希望用钱去占有受教育的特权、占有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是不公平的。义务教育阶段应该下决心废除重点中小学,城乡教育资源应该逐步均衡化。优质教师要流动起来,国家教育投入要优先向比较差的学校倾斜,这样就能够解决择校问题,也能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是非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大学(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只是个时间问题)教育,要加大助学金的力度。我曾经提案恢复人民助学金。我国当年把助学金改成奖学金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以奖励学生的学习上进心和积极性。但这往往是对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锦上添花”;而不能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雪中送炭”。助学金是资助贫困学生上大学,接受高等教育,这样有助于贫困生在学业有成以后,会长期怀有感恩之情,以利于立志报效祖国和人民,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但是,现在大学生拿到奖学金就出去请客吃饭,而真正需要奖学金的人却往往没有得到。而且,现在是到学期或学年末才能拿到奖学金,但是在开学的时候就得缴学费、就需要生活费。所以,我们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扩大助学金的范围,国家扶持有培养前途、家庭比较困难的大学生。国家资助的作为助学金,私人企业家资助的作为奖学金。所以说教育不能产业化,教育如果产业化就会造成教育不公平,就会造成人们起点不公平,起点不公平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平。在旧社会师范生都不要学费、吃饭不要钱;现在大多数师范院校的学生也要交学费、生活费自理,这就不合理。我觉得全国的所有愿意当教师,尤其是愿意支援偏远农村地区的师范生,国家都应该资助。国家现在是有财力资助那些家庭贫困学生,以便让他们,特别是其中有较高禀赋的大学生能够顺利接受高度教育的,这有利于我们社会及其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

  记者:现在“读书无用论”的现象又有所抬头,同时现在存在“高考移民”现象,您觉得这两个问题要如何解决?

  李崇富:移民高考,高考移民是由高校招生政策不均衡所造成的。高校招生名额在中心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直辖市名额多,外省农村名额少。各省市招生名额的比例都不一样。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正在做到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究竟是一考定终身,还是把高中的成绩作为参考这可以再研究,但是必须通过客观的标准来选拔学生。现在农村学生在高校特别是名校的比率不断降低,这是不公平、不正常的。正常的应该是逐年增加的,逐步均衡才是合乎规律的。所以,我认为招生政策应该改革,应该更加注重公平。

  读书无用论之所以有市场,一是现在上大学费用昂贵,部分贫困生家庭负担不起学费和生活费,我们应该对负担不起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减免学费,予以适当的生活资助。二是就业难,很多贫困生上完学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这也影响了读书的积极性。三是用人上还存在不正之风,现在靠自己的能力素质求得“好工作职位”的,不能说没有,但是很难;很多情况下,都是要靠“关系”。我们应该要解决用人中的不正之风,这也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所有人求职应该做到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另外,我们国家高等教育曾一度膨胀过快,高等教育逐步扩大是合乎规律的,但是短期内翻一番,师资力量跟不上,就业市场也吸收不了。所以高等教育的发展应该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工作岗位的需求相协调。不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就会影响读书的积极性。过去就业分配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一次分配定终生,可能埋没了些人才。现在我们取消了就业分配,完全由市场调节,如果是完全按客观的市场需求调节,而不受人际关系影响,那人们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事实不是这样。上学难、就业难的问题,都需要体制改革深化,党的建设的加强,干部素质的提高,机关单位作风的转变。每个问题的解决,都涉及到方方面面,都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

  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应抱乐观态度

  记者: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在此,我们想请您展望一下解决“共同富裕”以后的中国。

  李崇富: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解决共同富裕问题是我们国家制度本身的必然要求。只要全党认识统一、制度跟上、政策加以完善,是能解决好、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的。我们国家按照现在的势头发展下去,再过10年,共同富裕是能够解决的。我们现在人年均GDP已经达到5000多美元,丰衣足食是不成问题的,只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分配政策合理,就可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当然,我们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有一个过程,要逐步实现。我们现在也不能搞平均主义,这样不利于企业做大,对高管的薪酬应当适高一点,富人的合法财产,亦应依法维护。我们现在关键是要在增量上做好文章。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名副其实,要逐步巩固和发展。今后兴办现代化大型企业和国家的支柱性的产业,应该尽可能是公有制有或公有制控股的为主。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我们也要支持、鼓励和引导其经营和发展。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都要互补性发展,以利于国家把“蛋糕”进一步做大、分好,进一步拓展生产和经济发展的深度与广度。但是,无论如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削弱和动摇、不能公私倒置、“喧宾夺主”。这样,我国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就是有制度和政策保障,而比较乐观的;新的所谓“三座大山”,也是可以推倒的。关键是认识统一,制度保障,体制完善,政策到位。(录音整理:何容)

  作者简介:李崇富,1943年生,全国政协第十届、十一届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马列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评审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科评审组成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经典著作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成员及其专题研究首席专家、科学社会主义概论教材编写课题组主要成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责任编辑: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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