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有多重要
信息来自:新华网 · 作者: · 日期:13-12-2016

2016-05-14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反倾销中一个技术性的条款和概念,关乎产品在反倾销调查中能否得到公平对待。因此,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就会减少贸易争端,中国的对外贸易就会得到公平的待遇。

    欧洲议会全体会议12日通过一项非立法性决议,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决议表示,欧盟一些企业和工会组织担心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后,将有更多中国商品进入欧盟市场,从而威胁欧盟企业生存、影响欧盟就业。决议强调,在中国满足欧盟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五大标准前,中国对欧出口仍应按照“非标准”方式对待,即在对中国商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过程中,仍应评估中国商品的成本和价格是否是市场价格。

    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即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可以不采纳产品的中国国内价格,因为在欧美等国眼里中国还不是市场经济,价格形成机制受到扭曲,不能采信。按第15条的规定,该条款在反倾销方面的适用是15年,即2016年12月11日应该自动失效。事实上,中国入世以来一直致力于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并努力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目前全球八十多个国家已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但美国、欧盟等主要贸易伙伴和发达经济国家却一直未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个别发达国家如加拿大,甚至已经修订反倾销法,把原有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限期取消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方面所取得的进展是有目共睹的,中国经济自由化指数排名均领先于俄罗斯,但早在2002年6月美国就给予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从中不难看出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歧视。除此以外,还有入世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外贸出口大幅增加,外汇储备连创新高,“中国制造”充溢于世界市场,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一直居高不下,欧盟对华贸易赤字已达550亿欧元。由此可见,欧美发达国家在认定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上,已不仅是客观的经济标准,更多是以政治和经济利益作为参考的。

    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贸易迅速拓展,“非市场经济”的帽子已越来越多地成为套在许多中国企业头上的“紧箍咒”。“非市场经济地位”除了否认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成果,影响中国国际形象外,其负面效应尤其是在反倾销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一方面,它导致中国出口企业在对外反倾销应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并成为中国企业屡屡败诉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反倾销难以胜诉,客观上又进一步刺激某些WTO成员对中国的产品提出更多的反倾销申诉,从而打击国内企业应诉的积极性,形成恶性循环。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反倾销中一个技术性的条款和概念,关乎产品在反倾销调查中能否得到公平对待。因此,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就会减少贸易争端,中国的对外贸易就会得到公平的待遇。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低迷的情况下,中美作为世界的两大经济体,理应有责任不断加强合作,共同应对金融危机,为世界经济的整体复苏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但美国一方面享受着中美合作带来的成果,一方面又顾及多多不愿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客观事实,目前国内有96%以上的商品都是由市场来决定价格的,在全世界,像这样的国家还说它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实在于理不通。伴随着中国经济出现巨大变化,中国敦促欧盟和美国等国尽快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将会迎来一个“双赢”的局面。正如欧盟前主席普罗迪所述的那样,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欧盟努力实现的目标,因为这不仅对中国有利,也有利于欧盟经济的发展。当然,最重要的是,中国要继续加强市场取向的改革,加快经济的市场进程。
 
 

   [责任编辑: 唐华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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