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不现实
信息来自:中国网 · 作者: · 日期:11-06-2016

2008-12-12 

有媒体报道,现在一些省份正在酝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并轨,更有人提出要取消经济适用房,纯以廉租房作为保障房。笔者认为,目前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轨的时机不成熟、条件还不存在。

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是未来三年房地产行业的重点建设领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最新规划,9000亿元资金要投向住房保障领域,会提供400万套经济适用房、200万套廉租房,以及对农林矿区棚户进行改造等。这些计划的执行无疑需要一个稳定的制度环境。

廉租房单独承担住房保障任务也不符合国情。 廉租房政策运用最多的是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经济体。这两个经济体由于地区人口密集、区域面积小,用廉租房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是合适的。中国内地国土面积辽阔,居住文化深入人心,同时租房制度建设不完善,廉租房不太可能单独成为解决居民居住问题的完全之策。

1998年房改时,国务院出台23号文,提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要占总建设规模的70%~80%,成为解决居民住房的主要途径,取代福利分房。从23号文有关规定的立意上看,其体现了住房制度改 革的本质,即从福利分房向货币化分房转换。房地产并未被确立为高利润产业,更多的是替代政府财政建房、解决居民居住需求的产业。只是后来在具体执行过程 中,房地产逐步向市场化靠拢,甚至走向极端。

经济适用房在建设和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开着宝马住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但这是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因此而否定经济适用房的存在价值。

另外,廉租房不能解决居民长久的居住需求。 目前廉租房的建设标准是50平方米每套,对于一户家庭而言,这是最低的需求,并不能充分满足居民更加自由个性的居住要求。并且由于存在收入方面的标准,如果收入超过了居住廉租房的标准,按规定就要退出廉租房去购买产权房。这中间实际上会存在很多漏洞。可能造成所谓的夹心层住房问题,廉租房和商品房之间无法 实现“无缝连接”。这个中间层就需要经济适用房来填补。

因此,用廉租房全面取代经济适用房承担住房保障任务不太现实,经济适用房在今后仍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为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 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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