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的由来
信息来自:学习时报 · 作者:张学博 · 日期:07-02-2017

2013-07-08

  随着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征收反倾销税以及中国商务部准备对欧盟进行贸易报复,媒体上出现了一种声音,认为中国在奉行重商主义政策,主张中国应该放弃这种政策。那么到底什么是重商主义,应从历史的角度予以解读。

  重商主义的主要观点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也称作商业本位)是16—17世纪封建主义解体之后西欧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经济体系,该名称最初是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一书中提出来的。学术界代表人物是斯图尔特,政界的著名代表人物是法国路易十四的大臣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重商主义学派是现代早期经济学的主导学派,产生于15世纪,全盛于16、17世纪,瓦解于18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兴盛时期,是最早运用政治经济学方法研究国际问题的理论学派。主张国内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就在这一时期许多现代资本主义制度建立。重商主义学派的发展经历了早期的重金主义和晚期的贸易差额论两个阶段。

  重商主义的第一个观点是强调积累金银货币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性,把金银看作是财富的唯一形式,认为国家的繁荣依赖于资本(贵金属)的供应,贸易的全球规模是不可改变的,贵金属所代表的资本量可通过多出口少进口来增加,认为财富的真正源泉是对外贸易,要获取更多的金银财富只有通过出超实现,因此主张在国家的支持下发展对外贸易,认为维持一定的顺差是对国家有利的。重商主义建议政府为达到这一目标,应该通过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扮演积极的、保护主义的角色,特别是使用关税保护小企业。

  重商主义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15—16世纪为早期重商主义时期,16世纪下半期到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时期。早期重商主义主张采取行政手段,禁止货币输出和积累货币财富。晚期重商主义与早期不同的是,认为国家应该将货币输出国外,以便扩大对外国商品的购买。不过他们要求,在对外贸易中谨守的原则是购买外国商品的货币总额,必须少于出售本国商品所获得的总额,其目的仍是要保持有更多的货币流回本国。因此,晚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对外贸易必须做到输出大于输入,以保持出超。

  重商主义的第二个观点是认为国家间关系属于“零和”博弈。即财富是一定的,己方得到相对更多的财富必须建立于其他国家损失的基础上。所以一个国家要改变或改善自己的国际地位,就必须掠夺别国的财富。主张政治决定经济是该学派基本的特征。奉行重商主义的国家竭力进行海外扩张,掠夺人口和财富,把金银的多少作为评价国力的标准之一,其代表人物有柯尔柏等。为了争夺海外贸易,这一时期的欧洲战争十分频繁。新兴的欧洲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开始建立并巩固自己的势力。随着亚当•斯密和其他古典经济学家的论点胜出,以及世界形势与各国之间力量的不断变化,重商主义所代表的零和贸易及海外殖民从18世纪后期起趋弱。新重商主义的主要观点和代表新重商主义理论是美国学者麦金农、克鲁格曼等人总结美国70年代以来的外贸保护主义政策发展起来的。首先,新重商主义沿袭了凯恩斯通论中的分析方法,认为贸易顺差和投资、消费等一样也会产生乘数效应。因此,政府为了实现内部利益极大,刻意制造顺差。这和重商主义单纯的积累黄金的目的是不同的。其次,新重商主义的保护措施繁多且具有攻击性,甚至发展成一系列排他性的贸易保护集团。

  具体讲,美国人在贸易保护中最喜欢玩的是反倾销诉讼,比如对待中国的纺织产品;此外还有所谓的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就是以环保之名行保护之实)。用一句颇经典的话概括美国新重商主义的特征:有自由贸易的理想,但国家利益的思维模式或许才是最重要的。

  新重商主义的东亚代表国家是中国、韩国。东亚国家为保持经济主权和金融稳定而采取的低汇率、高储备的政策称之为经济和金融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新重商主义政策。它既不同于视黄金储备为经济目标,以此扩张军力,开拓贸易疆界的旧重商主义,也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对国内产业采取战略性保护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而是基于金融脆弱性的发展缓冲政策。这一政策既是对发展中国家“结构式”新重商主义政策的修正,也是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以本国的福利损失为前提,为保持经济主权和金融稳定,而不得不采取的次优选择,是对由发达国家制订的非对称的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运行规则的回应。

  重商主义给我们的启示

  应该说,到了今天,重商主义的主要思想都遭到了严厉批判。比如货币就是财富的观点,国家间零和博弈的观点都不再被人们所信奉,但是重商主义的一些精神仍然值得人们继续保留。

  首先,在后发国家追赶发达国家的时候,政府必须控制本国经济,完全的自由贸易是不可能实现后发国家的强大的。从伊丽莎白时代到乔治时代,实行了数百年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此期间对羊毛工业的强烈保护,终于催生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并使得英国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强国。亚当•斯密在1776年就发表了《国富论》,其中对重商主义政策进行了严厉批判,但是当时英国的执政者对亚当•斯密的理论不予理会,直到19世纪40年代才开始抛弃重商主义政策,并极力鼓吹自由贸易。这恰恰说明了英国正是依靠重商主义而成功实现经济崛起的。

  其次,古典经济学家所鼓吹的自由贸易的前提是世界主义,但事实上,到了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的240年后的今天,世界仍然建立在民族国家的基础之上,任何经济问题无法超越政治国家而存在。没有一个政治国家能够超越本国利益来奉行世界主义的主张。这在京都议定书的问题上表现得十分明显。正因为如此,我们的一切经济政策都必须建立在政治和民族国家的前提之下,如果离开了这个前提,片面强调自由贸易和全球化,那么只能说明我们很幼稚。所以在这点上,重商主义对于政治和国家利益的考虑,在今天仍然没有过时。其中新重商主义就仍然坚持这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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