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尽早通知股东?
信息来自:星洲网 · 作者: · 日期:30-12-2015

2015-12-13

国家能源(TENAGA,5347,主板贸服组)上周表示,内陆税收局(IRB)收回2013及2014年的再投资奖掖,因国能“不是制造业者”。

税收局通过的投资奖掖,基础在于“国能因发展、现代化及升级电力基础设施,而在年度开销中造成的高额投资”。

过去数年,国能业务的性质有改变吗?没有。

虽说国能业务可能涉及建造及操作发电厂,但很难联想国能有制造业臂膀,更何况是可为国能造成10亿令吉税务的规模。值得注意的是,国能在2013及2014财政年时,税务为13亿7千万令吉,比再投资奖掖低34%。

税收局可能需要为此事说明一下。不然,这会使人觉得大马税务部门对已通过的再投资奖掖反复无常。对于考虑在大马投资的外国投资者而言,他们怎么想?

至于国能,6月17日收到税收局信件后,应该已经知道这笔20亿7千万令吉税务有风险,但是,投资者在事情发生后5个月才知道此事。

公司以积极的会计手法提升净利,这一点也没错。事实上,这反而是意料中事,即使最后不一定有效。无论如何,国能应该尽早通知股东,因为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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