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同仁共享资源 全津半津学校分类应废除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31-01-2010

2010-01-29

(布城)教总今日(週五,1月29日)呼吁教育部废除人为的全津和半津学校的分类,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源流的学校,並公平享有国家资源,同时证明政府公平对待各源流小学的诚意和决心。

教总主席王超群说,学校分类制度也使到半津学校和改制国中面对教部行政拨款不足於支付电费,最终由董家教承担的局面,更出现各州教育局在处理电费时方法不一,以及不遵从教育部指示,引起混乱的局面。

须划一各州处理电费做法

他认为,教育部必须划一各州处理电费的做法,以確保所有学校都获得公平的对待。

他说,教育部应適当撙节,学校基本设施和日常行政开销绝不能以撙节为由而取消,否则势必影响学校的正常运作,进而影响国家教育的全面发展。

教总週五也特地整理了《华小电费问题面面观》报告,让华社更瞭解全津和半津华小面对行政拨款不足的问题和实况,並促请教部废除全津和半津学校的分类,让所有学校都能享有公平的国家资源,以符合“一个马来西亚”的治国理念。

报告指出,教育法令事实上並没有將学校分为全津和半津,因此教育部绝对不能自行把学校分类,並借此剥夺半津学校所应享有公平拨款的权益。

拨款无法支付所有电费

王超群说,电费是学校的大开销,根据近年的情况,教育部的行政拨款根本无法支付所有的电费,因为除了电费,行政拨款还须支付电话费、水费、排污费等其他常年开销,而半津贴学校的情况更为恶劣。

他说,霹雳州政府早前宣佈拨款100万元给州內197所半津贴华小和淡小缴交水电费,也正好说明了教育部行政拨款的不足,需要额外拨款来协助,目前只有霹雳州这么做,其他州属的学校,尤其是半津学校就没有如此“幸运”了!

他说,除了拨款不足於支付电费问题外,更严重的是政府实行不公平对待所有学校的政策,例如“中央付款制度”只惠及全津贴学校,根本无视半津贴学校的需求,这无疑是边缘化半津贴学校,完全不符合首相倡议的“一个马来西亚”的理念。

他说,统计显示,全国有884所华小是半津学校,佔了全国华小总数的三分之二。数十年来,在全津贴和半津贴的不公平分类下,国家教育资源分配不公,造成华小一直面对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而必须自行筹款,以確保学校的健全发展。

教育部撙节措施
“中央付款制”取消

教总在《华小电费问题面面观》报告中指出,教育部因政府的撙节措施,在各部门行政拨款减少下,而决定从今年开始取消实行了3年的“中央付款制度”,这项制度是由教育部直接支付全津学校的电费,但半津学校还是按照之前的做法,用教育部的行政拨款来付还。

报告说,电费佔学校开销的比率很大,行政拨款往往不足於支付电费,因此,学校唯有向教育局申请额外的拨款,若不批准,最后都是由董家教来承担。

报告指出,“中央付款制度”的取消,引起了各方议论纷纷,担心加剧学校负担,並进一步引发各方对学校电费问题的疑惑和討论。

报告说,教育部虽多次表明为了让学校谨慎用电和避免浪费,才取消这项制度,虽然如此,但根据多年来的实况,教育部的行政拨款根本无法支付所有的电费,因为除了电费,行政拨款还必须用来支付电话费、水费、排污费等其他常年的开销,而半津贴学校的情况更为恶劣。

各州华小处理电费方式不同

教总已向各州华小进行抽样调查,以瞭解缴交电费的概况,发现每州和每县,华小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中央付款制度”在2007年推行之前,全津和半津学校都由政府的常年杂费拨款来缴付电费,並可向教育局申请不足的补贴,但教育局並没有明文规定每年是否都批准,而是根据政府的经济状况而定,因此各州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例如有一些州或县教育局规定半津华小不得申请上述补贴,但是也有一些州或县教育局不管是全津还是半津华小都可提出申请。

根据资料显示,全津华小因“中央付款制度”的落实,没有面对问题,但半津华小则继续面对不敷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些州教育局会为州內的半津学校缴付其中几个月份或一整年的电费,有一些教育局则完全不加理会。

因此,一些华小就从学校食堂租金等收入来缴付电费,至於常年杂费拨款则用在学校其它方面的发展,包括用来缴付水费和电话费等常年开销。

与此同时,改制国中与半津华小一样面对同样问题。

常年杂费拨款不敷
董家教承担部份电费

报告说,上述资料在在显示,教育部常年杂费拨款的数额基本上不能负荷电费开销,即使有一些半津华小获得州教育局的补贴,以支付其中几个月份的电费,但学校董家教最终还是必须承担部份的电费;也有一些华小无能力缴付电费,而被国能公司追討电费,甚至接获割电的警告。

一些半津贴华小负责人表示,拨款不足支付电费是一个存在已久的事实,而且也曾向当局反映,虽曾反映但却未获关注。他们促教育部认真关注此问题,並协助半津学校解困,包括增加现有的常年杂费拨款,以免影响学校的行政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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