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公平会加速杂货商转型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社论 · 日期:30-03-2011

2011-03-29

据报导,尽管政府提供 5 千万令吉贷款供国内杂货商转型( Tukar )之用,但华裔业者对此反应淡冷,此举大出政府官员意料之外。其实,政府协助杂货商转型是有条件的,包括参与转型计划的业者须向霸级市场寻求咨询,所谓咨询就是由后者主导,举凡杂货商店的营运如营业架构、进货、货品摆放、货品库存记录及空调系统的设置等,都得咨询霸市业者的意见。杂货商业者因此担心,若按照政府这份转型议程,杂货商最终可能被迫向霸市业者取货,变成被边缘化的“中间人”,说得直接一点,杂货商担忧会沦为霸市业者的赚钱工具。

事实很清楚,政府能贷给杂货商的款项介于 1 万至 6 万令吉,分 7 年摊还,利息约 3% ;如果杂货商接受转型配置,就得接受政府的条件,可能因小失大。杂货业者的看法很实际,若政府有诚意协助杂货商转型,应直接向业者提供贷款,而不需要再经过霸市业者;其实有许多传统杂货商很想转型,但必须接受合理的安排。其实政府应尽快成立杂货商转型与稳定物价的统一协调单位,让各行业能处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上。早期的国内贸消部物价督导会经常会协调相关部门,采取诸如扩大开放进口、机动降低关税或查察业者是否联合哄抬售价等措施,不论其成效如何,一般民众至少信任政府存在一个专责单位,可以随时处理物价异常波动的问题,而不致任其失控。

随著统制品法令的实施,对其他物价的监控,往往陷入中枢无主的局面,如果此时有一个可协调国家银行的货币供给额、财政部的税收率、国际贸工部的贸易自由化政策,政府整体物价对策的轮廓才显现出来。

这个专责单位类似其他国家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依据交易法令行使职权,其处理对象包括限制竞争(独占、联合)及不正当的竞争,公平法与物价有关的条文。由于我国传统杂货商众多,这些杂货业者在超市与霸市的双重挤压下,已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生存问题,如果政府再不出手协助它们转型,传统杂货商将逐渐被淘汰。催生公平会可以达成下列效果:首先,由于公平会宣示查价的决心,已使某些企图趁机哄抬的业者投鼠忌器,不敢明目张胆任意调价;其次,若该会积极动作,将有助提高民众对政府平抑物价的信心,并因而迅速消弭物价上涨的预期心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抑制物价的过程中,协助国内数以万计的传统杂货商转型,并让它们自由进出货。

但公平会的基本任务,在于维护交易秩序、确保公平竞争,并不是物价督导单位,也不是杂货商的保护单位,任何涉及跨部门的对抗通膨综合对策,以及未来杂货商的发展,非其职权范围内所能规划或决定。一个能兼具协助杂货商转型、确保公平交易的公平会,其组织及功能定位如下:

一、由国内贸消部委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杂货商、超霸市业者、消费人协会代表与政府官员。一些已在进行转型的杂货商正在实际运作,只需再予制度化即可。

二、属于专案性质,由国内贸消部幕僚单位提供行政支援,负责监控可能影响物价之各项因素的变动趋势,定期提供部门主管作为决策参考。公平会也应扮演杂货业者被咨询的角色,协助业在保障它们的权益下转型。

三、当物价呈现明显波动预兆时,即密集开会协商,对症下药,研提具体对策。如此作法,除了保障杂货业者的权益,协助它们快速转型,也可宣示政府平抑物价的决心;杂货业者、超霸市业者可分工合作,迅速采取有效的反通膨措施。

我国属于浅碟型经济,容易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过去因马币升值、关税持续大幅调降而自动抑制物价上涨的美好时光已一去不返。今后国内出现物价异常波动的频率可能增加,而杂货与超霸市竞争也趋于激烈,公平会的设置看来已刻不容缓!

星洲日报/社论 20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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