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每月耗电量超过每小时300千瓦(KW),或相等于77令吉40仙的用户,需另支付1%的电力收购制度(feed-in tariff)费用,以用作发展我国永续能源。 在这项电力收购制度下,大马永续能源发展局通过国能向合格用户收取1%的费用,作为发展基金。 转付永续能源用户 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陈华贵宣布,要发展国家的永续能源,电力收购制度是个重要的机制,这机制由大马永续能源发展局(SEDA)负责。 该发展局是能源部新成立的机构,以专司发展我国的永续能源领域,供我国今后电供需求,减少因发电成本日益增加带来的压力。 根据电力收购制度,鼓励用户采用永续能源,把生产余的永续能源“出售”给国能,随后,大马永续能源发展局将从所收到的1%费用中,转付给参与永续能源计划的用户。 陈华贵今天在宣布大马永续能源发展局及其成员的记者会上说,发表上述谈话。 永续能源发展局首要的工作是通过这项电力收购制度费,来发展我国永续能源计划,也教育人民认识这项制度的便利。 透明处理说服参与 陈华贵说:“我们必须透明的执行政策,让人民知道这项新措施,以说服人民积极参与。” 电力收购制度原定计划在今年9月1日推行,较后展延至12月1日开跑。 陈华贵说,惟有透明度的处理,公众才会接受,电力收购制度才能达到预期中目标。 他说,这1%的费用对永续能源发展局极之重要,若没有1%的作为基金,该局将无法推行这项制度。 大马永续能源发展局主席是人力资源部前部长丹斯里冯镇安博士及总执行长是巴丽雅马力、成员是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秘书长吕淑玉、民航局前总监拿督郭师传、大马海洋学院前总监波拉星博士、经济策划局能源组主任卡玛丽亚博士和总会计师拿督沙烈。 报道:辜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