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放贷不需CTOS资料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22-10-2009

2009-10-21
(吉隆坡)国內贸易、合作社和消费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今日(週三, 10 月 21 日)表示,合作社在放贷时无需依据信贷情报服务私人有限公司( CTOS )的资料,因此贷款人可以更容易和快速取得贷款。

依斯迈沙比利在下议院为 2009 年大马人民合作银行(特別条款)(修正)法案进行总结时,针对有议员担忧合作社如银行般使用信贷情报服务公司的资料而令人们难以取得贷款的课题,做出回应。

他说,据他瞭解,合作社是没有使用信贷情报服务公司的资料,所以信贷情报服务公司並不是一项课题。

部长表示,他將会在几天內公佈一项指南,以管制合作社的各项收费和確保合作社徵收的利息不超过 4% 。

下议院在部长总结结束后,於週三三读通过 2009 年大马人民合作银行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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