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核心在于公平
信息来自:法制日报 · 作者:张海英 · 日期:05-09-2014

2014-06-23

只要把握好核心并打好基础,相信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所谓核心是指公平,改革只有围绕公平做文章,才会获得大多数公务员和大多数社会公众的支持

日前,两条关于“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新闻引发关注。一条是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务员工资改革绝不等于单一涨工资;另一条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基本目标方向已经确定: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6月22日《中国青年报》、新华网)。

这两条新闻释放出不同信息,在前一条新闻中,专家透露了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大体思路,即不是单纯涨工资,而是放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大盘子里统筹考虑。这有助于纠正某些人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误解和偏见。而后一条新闻则透露了此次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基本目标方向,尽管这4句话24个字目前尚未获得官方正式确认,但应该不会离谱。

此前有报道称“公务员工资已经十年未涨”,再加上一些公务员公开“哭穷”,这次改革不免给一些人的印象是“改革就是涨工资”。但很显然,这次改革不能以涨工资为核心,而是要针对公务员工资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同时,要在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指导下进行改革。结合改革基本目标方向来看,这次改革应为大改革。

所谓大改革,是指改革包括很多方面,既要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又要兼顾其他社会群体工资水平;不仅要改革公务员在职期间工资水平,也要改革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不但要考虑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还要控制公务员津补贴和灰色福利;不仅要解决公务员内部工资不公,还要解决不同地区工资差距。总之,改革不是涨工资。

对于涉及面广、比较复杂的公务员工资改革,笔者认为,只要把握好核心并打好基础,相信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所谓核心是指公平,改革只有围绕公平做文章,才会获得大多数公务员和大多数社会公众的支持。而这里的基础是指制度,必须为公务员工资立法,或尽快出台国家工资条例把公务员工资纳入其中。

围绕公平做文章关键在三点:

其一,公务员平均工资要向社会人均工资看齐。专家称,按照国际惯例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通行做法,公务员工资水平大体处于社会平均收入偏上位置。因此,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应向社会人均工资看齐,不应该偏高。部分地方公务员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数倍,很不正常。

其二,公务员系统内部的工资要相对公平。基层公务员之所以“哭穷”,原因之一在于考核名目众多、工作压力大,但工资却不高,而官员们动动嘴皮子,工资及津补贴却很高。这是因为,我国公务员是按照职务来发放工资。另外,不同地区工资差距也要适当缩小。期待这次改革缩小内部工资差距。

其三,应建立公务员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即不能依赖于宏大的改革来解决工资问题,而应该动态调整。如果公务员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应该涨工资。如果公务员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应该降工资。总之,公务员工资出现的不公或偏差,应自动调整、纠偏,不应该依赖改革,因为改革比较繁琐,时间等成本很大。

打好基础关键在于立法。早就传说工资条例在起草,原定计划是2010年内出台,但至今没有下文。我国只有公务员法涉及公务员工资,规定过于笼统,这显然不利于规范管理,而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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