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为何以桶计算
信息来自:中国能源信息网 · 作者: · 日期:29-11-2009

  1859年,美国人德雷克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泰托思维尔镇发现了油田。他挖了24口井,1860年就产出原油9万吨。

  这么多液态石油往哪儿放呢?于是,他用容积约8个啤酒桶的鲸油桶来储存。当油多得盛不下时,他只好在地上挖池,暂存来不及装桶的石油。然后,他再分装在一个个啤酒桶中送往各地炼油厂。这个故事成就了桶与石油的关系。

  最初,石油交易都是以桶为单位的。但是,盛石油的木桶有大有小,规格不一,各家油商到不同的油厂提油时所领到油每桶数量都不一样,并且,政府要公示价格与收税也无统一标准。因此,美国在1876年之前,采取了英国商人和美国商人都能共同接受的一个标准,确定42加仑为1桶。后来,桶便成为全世界普遍接受的石油计量单位。

  不过,桶主要还是欧佩克组织和英美等西方国家常用的石油计量单位,在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则使用吨作石油计量单位。如果换算一下,1桶约合159升,1吨就约等于7桶了。

  目前,在欧美国家,加油站通常用“加仑”计价,而加仑又有英制和美制之分。我国各加油站一般用“升”计价。“加仑”和“升”之间的换算关系为:英制1加仑=4.546升,美制1加仑=3.785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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