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或能切实改变墨西哥能源业
信息来自:石油手机报 · 作者: · 日期:05-06-2015

2014-10-30

【导读】10月14日,墨西哥称能源改革已经吸引了超过100家加拿大公司与墨西哥国家石油合作。有专家认为,墨能源改革不仅成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也为该领域国内外企业带来广泛的投资机会。
 
 

今年8月,墨西哥通过能源改革二级法案,不仅明确了墨西哥国家石油由国有垄断型企业转型成为国有生产型企业的路线,而且为墨西哥石油、天然气、电力及矿产领域资源的勘探开发带来了新希望。

有专家认为,墨能源改革不仅成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也为该领域国内外企业带来广泛的投资机会。根据墨西哥《2014~2018国家基础设施规划》,743个规划项目的总投资额将达7.8万亿比索(约合6000亿美元),其中能源领域的124个项目需要投资额3.9万亿比索(约合3000亿美元)。

不过,墨西哥作为长达70余年能源垄断历史的资源国,其民族保护主义情绪似乎不能在一夜之间消弭;同时也有人认为,墨西哥的能源改革还面临着税收政策、监管制度及美加邻国现状的挑战,必须谨慎为之。

8月,墨西哥总统涅托签署能源改革二级法案,这项法案分为9大领域,共涉及21项法律,其中新立法8项,原有相关法律修正案13项。这次能源改革被视为墨西哥能源领域的“地震”。

力求走出油气产量下降阴影

长期以来,墨西哥油气产业面临着探明资源基础不足、产业失衡、经济增长乏力、财政依赖石油、体制阻碍发展等问题。正是这些可持续发展危机,让墨西哥走向了消除发展弊端的能源改革。

2004~2012年,墨西哥探明石油储量、预测储量大幅下降。据BP统计,2012年,墨西哥探明石油储量居世界第18位,以现存探明储量和开采速度,储采比不到11年。尽管墨西哥国家石油(Pemex)保持了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力度,但未能扭转油气探明储量和产量的下降趋势。2004年,墨石油产量达到峰值338.3万桶/日,此后原油产量呈下降趋势,2012年下降至254.79万桶/日。墨西哥原油产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常规大油田进入成熟期。以墨现有石油产业体制,若没有重大政策变化或新技术引进,墨石油产量还将继续下降。

此外,墨西哥炼油能力不足,油气产业链严重失衡。虽然墨西哥是原油出口大国,但同时也是石油产品净进口国。多年来,墨西哥的炼油能力几乎没有变化,国内石油消费量却持续上升,加剧了原油加工、油品产量和国内消费的不平衡,导致汽油和柴油进口量不断上升。2004~2012年,墨石油产品进口量占其国内石油消费量的比重由11.8%上升至32.26%。

同时,墨国油在油气产业一直处于绝对垄断地位,从1992年墨能源改革艰难推进至今,如何处理政府、市场和国家石油公司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但是,墨国油缺乏实现能源产业发展目标的资本和技术,且效率低下,腐败严重。这也是墨西哥迈出改革步伐的原因。

“保护主义”并未完全消失

2013年12月,墨西哥议会通过了过渡性能源改革法案,并由总统签署生效。今年8月,涅托签署能源改革二级法案,这项法案分为9大领域,共涉及21项法律,其中新立法8项,原有相关法律修正案13项,主要涉及市场准入条件、发放许可证办法、取消汽油补贴、打破垄断、开放销售市场、划定投标区块、规定投标程序、合作商业模式、税收改革、环保标准、监管程序、社会责任等,作为全面推进能源改革的规范加以实施。

从能源改革法案看,突破点是修改了宪法第25、27和28条款的相关章节,并制定了与之配套的21条法令。修宪内容属于原则性的改革方向,继续强调油气资源国家所有的宪法性质不变,国家仍加强对战略性行业的保护、控制,改革的要点是打破油气行业垄断、设立稳定和发展石油基金及加强能源政策监管机构的政策协调。

修宪最重要的内容是对油气合同关系作了规定,并将国家石油公司改制为国有生产性企业。政府可将油气勘探开发“委托”给国有生产性企业,或由政府以合同形式与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合作。国有生产性企业为实现委托制合同或其他合同,可与私人公司签署合同。委托合同条款,确保了国家石油公司在油气产业竞争中的优先主导地位,体现对墨油气产业和国家石油公司的一种保护主义。

考虑到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墨政府将改革的总体目标分解为若干步骤。第一步从上游开始,墨国油选出10个区块,分4种类型,用投标和双边谈判的方式选择投资者。第二步墨西哥将进一步开放深海、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还将扩大电力、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合作。墨西哥未来还将开放技术服务市场。

美国把控石油产业链“中段”

墨西哥此次能源改革是系统性的,是墨能源产业发展的制度性变革,涉及面相当广,包括对油气市场系统性立法、国家石油公司重组及能源监管政策协调等诸多方面,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

在改革的进程当中,面临着税收政策和监管机制调整带来的挑战,但最大的挑战是来自美国油气产业的竞争。

美国非常规油气产量的提高,导致油价下跌。墨西哥试图重点发展非常规油气,但必须面临美国在产量、市场及价格上的挑战。就深水油气勘探开发而言,墨西哥即使能够获得技术,但考虑到油气价格走势和成本投入,一些区块勘探开发的经济性也并不乐观。墨西哥湾油气产量增加及其他国家开发非常规油气,都会增加全球的非常规油气供应,而墨西哥湾深水的投资前景尚不明朗。

目前,美国与墨西哥的能源关系正在出现微妙的逆转。墨西哥对美国存在三个方面的能源依赖,即原油出口依赖、炼油技术和炼厂依赖、成品油进口依赖。墨西哥既是原油生产大国,又是油品消费大国,美国控制了其石油产业链的“中段”。虽然墨西哥目前仍是美国原油进口的重要来源国,但美国的进口量一直呈下降趋势,考虑到墨西哥石油储量、产量及国内需求的增长,未来墨西哥面临能源安全保障的挑战。迫于美国非常规油气革命带来的原油进口下降和墨西哥国内重振油气产业的经济压力,特别是石油收入与国家财政收入、国际收支平衡高度相连,墨西哥必须认清现实,及时调整能源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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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能源改革的主要内容

墨西哥能源改革主要对原《宪法》中的第25、27和28条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第25条规定,须颁布二级法案以明确和规范国企同私营部门签订合同的有关方式、要求和薪酬制度;第27条对私营部门参与本国能源领域的范围进行规定,并允许国家通过向国有生产企业分配和与私营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开展勘探和开采活动;第28条规定国家将成立“墨西哥石油基金”公共信托,负责接收、管理和分配从上述分配和合同中取得的收入。

这次能源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私营和外国企业:规定所有地下油气资源仍为墨西哥国家所有,但允许私营企业(包括本国的外国公司)进入能源领域参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活动。其中,在石油领域,允许私营和外国公司参与石油勘探、生产、炼制、加工、存储、运输和初次销售石油、天然气、基础石化产品和炼制产品;在电力领域,允许私营和外国公司参与有竞争性的电力生产和销售。

2.国有生产企业:墨西哥国家石油(Pemex)和墨西哥联邦电力委员会(CFE)将增加企业自主权,转变为国有生产性企业,同私有企业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墨国油和CFE将制定新的财政政策,减轻税收负担,并有权在纳税之余纳入企业财政预算,用于企业再投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改善,以及技术开发和创新等。改革后的两家国企将在内部预算、管理决断等方面具有更大的独立性,但与墨能源部的联系也将更为密切。

此外,能源改革法案生效后,墨国油和CFE两大国有企业的职工养老体制将发生变化,将参与社会统一退休储蓄养老系统并建立个人账户。此举将大大减轻两家国企的财政负担。

3.相关政府机构及其职能

为确保能源改革的顺利实施,墨拟设立国家油气委员会、能源部、财政部、能源监管委员会、墨西哥石油基金等相关机构。

4.能源改革二级法案

涉及《油气法》《电力产业法》《能源领域协调监管机构法》《墨西哥石油公司法》《联邦电力委员会法》《全国油气领域产业安全和环境保护局法》《地热能源法》《油气收入法》《墨西哥石油稳定和发展基金法》等。

5.二级法案还对现行的12部法律中多项规定进行改革、增补或废除。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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