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降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吗?
信息来自:中国新闻网 · 作者: · 日期:31-03-2013

2013-2-23

中国财政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不仅超过GDP增速,也大大超过居民收入增速。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番;刚刚发布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明确要提高劳动收入在GDP中的占比。这引发了财政收入增速是否过高,占GDP比重是否过大的讨论。

  数据显示,2000年,预算内财政收入为1.3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到2012年,增长到11.72万亿,是2000年的8.75倍,平均名义增速高达19.8%。即使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实际增速也有15%,高出同期GDP增速5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2000年时约为13.5%,到2012年,该比重上升到22.6%,年均提高0.75个百分点。

  同时,中国人普遍感到税负过高,严重影响到“幸福感”。虽然官方多次驳斥,,但许多国人对福布斯“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的说法颇有同感。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23日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对减少财政收入的经济效果进行了模拟。这项研究假定,如财政收入每年比实际增速降低一个百分点,则2007年至2012年每年依次减少417亿元、1047亿元、1769亿元、2857亿元、4436亿元、6019亿元。

  该中心助理教授王燕武称,如将减收的财政收入用于平均提高全体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可使GDP平均增长率略提高0.08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总额平均增长率增加1.03个百分点。如将这些资金转移给城镇20%的低收入者及农村40%低收入者,也能一定程度提高GDP增长率。二者都将使居民消费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使经济结构得到改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对该项研究表示赞同,他认为这项基于数理模型的定量研究非常“创新”、“大胆”,不过他也表示,该项研究还比较初步,对居民、企业的让利如何运行、将产生什么后果,仍有系列深度问题有待研究。

  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汪义达则表示,近年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如农民增收,增加教育支出,提高医保覆盖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等,都必须建立在增加财力的基础上。因此,还是应该通过相关政策保证财力用于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而不是简单以控制财政收入来增加居民的收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亦表示,通过减少财政收入补贴全体居民并不是适当的办法,而财政收入转移给低收入群体的观点值得肯定。

  但贾康也认为,中国有必要推进结构性减税,而目前达成共识的是“营改增”。他表示,如果今年继续推行,“营改增”试点大约减少税负2000亿元,如果明后两年推广至全国的话,能够再减负3000至4000亿元。

  实际上,公众对财政收入的不满,除占GDP蛋糕比重较大外,还集中于“三公消费”不透明,不合理,随意度高。贾康表示,在财政支出方面,应进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绩效水平,压缩管理层级,通过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化解矛盾。

  专家表示,改善国家、企业、个人收入的分配格局,增加居民收入,还涉及到许多深层次问题,如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干预、消除权力寻租、减少垄断等,这些都需要通过改革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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