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跨国公司简介
信息来自:維基百科 · 作者: · 日期:11-08-2008

跨國公司 英文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 MNC ),又稱跨國企業(英文: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 MNE )或超國家公司(英文: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 TNC ),是在多個 國家 地區 有業務,通常規模很大的 公司 。 這些公司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設有辦事處、 工廠 分公司 ,通常還有一個總部用來協調全球的 管理 工作。

非常大型的跨國公司其預算甚至超過許多國家的 政府 預 算。它們對全球政治具有很大的影響力,這除了是因為它們影響到政治人物選區的經濟以外,也是因為它們在公關與政治遊說上提供了資金來源。一個國家中的地區之間以及國家與國家之間都會彼此競爭以爭取跨國公司來到它們的地方設點(以及隨之而來的稅收、工作機會和經濟提升)。國家與地區政府通常會提供優惠條件來 吸引跨國公司,比如財稅優惠、承諾給予政府協助或較低的環境標準。

跨國公司通常利用承包商來製造特殊的商品。

第一家跨國公司是 1602 年 成立的 荷蘭東印度公司

舉例

荷蘭東印度公司 ( 世界第一间跨国公司 , 成立于 160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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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東印度公司標幟

荷蘭東印度公司 荷蘭語 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簡稱 VOC )成立於 1602 年 3 月 20 日, 1799 年 解 散,其原名意為「聯合東印度公司」。 其公司的標幟以 V 串連 O 和 C (上方的 A 為阿姆斯特丹的縮寫,代表該船隻或設備是阿姆斯特丹所派出,若為密德堡市派出者 則加註 M 字,依此類推。)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將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 1772 艘船,約有 100 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 4789 航次的船班前往亞洲地 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二萬五千名員工,一萬兩千名船員。

目錄

[ 隱藏 ]

簡介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建立於 17 世紀 歐洲 大航海時代 ,當時的歐洲各國興起海上冒險,探尋世界地理,更發展外海的商機。 16 世紀的 葡萄牙 東南亞 地區已有 殖民地 與商業發展, 1560 年代,一群 荷蘭 商人派浩特曼( Cornelis de Houtman, ?-1599 )至 葡萄牙 刺 探商情,浩特曼回國後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這個資訊往東印度地區發展,從 1595 年 4 月至 1602 年間,荷蘭陸續成立了 14 家以東印度貿易為重點 的公司,為了避免過度的商業競爭,這 14 家公司於是合併,成為一家聯合公司,也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當時的國家議會授權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起 好望角 ,西至 南美洲 南端 麥哲倫海峽 具有貿易壟斷權。

荷蘭東印度公司由位於 阿姆斯特丹 、澤蘭省的 密德堡市 恩克華生市 ( Enkhuizen )、 代爾夫特市 ( Delft )、 荷恩市 ( Hoorn )、 鹿特丹 市( Rotterdam )六處的辦公室所組成,其董事會由七十多人組成,但真正握有實權的只有十七人,被稱為 十七紳士 (Heren XVII) ,分別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澤蘭省 4 人,其他地區各一人。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第一個 股份有限公司 ,並被獲准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並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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