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独中取经 设信托学校 校方具更大自主权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22-06-2010

政府将在第十大马计划下仿效独中运作模式,给予学校管理层一定的自主权,以推动政府与私人界在教育领域的合作,并提升学生的水平。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政府将设立信托学校(SekoIah Amanah),并与私人界共同管理有关学校。政府认同政府与民间联办教育有助于赋予校方管理层有意义的自主权,从而达改进学生表现的目标。

政府举例,这方面的例子有美国的自治学校、英国的专科学校、瑞典的独立学校等等,而马来西亚的华文独立中学也采用这种办学模式。

拨款改善学前教育

政府鼓励私人界参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私人界可善用经过政府提升的基本设施改善学前教育,或申请在乡区地区开办学前教育中心的执照。

政府估计私人界在2010年开办的学前教育中心达488间,2011年则有1000间,2012年1145间。

政府与私人界联营

信托学校是由私人界与政府学校领导层联手管理的公共学校,但仍受到教育部监管。

政府将赋予信托学校管理层更大自主权,并要它们负起改进学生表现的重任。

教育部将挑选现有的政府及政府资助学校(小学、中学、城市、城郊及郊区),把它们发展为信托学校。

这类学校旨在加促改善教育素质的进程,不分层次的栽培卓越学生及学校。在这项新概念下,表现差、中等或卓越的学校都可能被发展为信托学校,以便提高各层次水平。
 
信托学校在课程纲要、财政及人力资源方面都享有更大的自主权,从而鼓励创意办学及实效导向。

政府要信托学校在5年内达致既定的表现水平,对于无法达标的学校,教育部将接管其管理层及董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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