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贪污造成马国年损失数十亿元
信息来自:联合早报 · 作者: · 日期:05-05-2011

 2011-05-05

  (吉隆坡讯)马来西亚国际透明组织主席刘胜权指出,根据世界银行统计,贪污问题造成马来西亚每年平均面对高达 100 亿至 140 亿令吉(约 41 亿至 58 亿新元)的损失。

  他说,去年的马来西亚国家总稽查司报告也指出,由于出现贪污、滥权及管理不当等问题,导致马来西亚一年内浪费了 280 亿令吉(约 120 亿新元)。

  他昨日在 2011 年马来西亚公司董事大会发表专题演时说,在有关的数目当中,大部分是因为政府部门管理不当所导致。

  此外,刘胜权说,随着各国强化海外反贪法令后,在外国设立分行的马来西亚公司一旦涉及贪污,也同样可以被提控。

  他指出,贪污课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各国都先后修定涉及在海外反贪法令,其中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已通过专门对付在外国涉及贪污事件的法令。

  “目前美国、英国也设有相关反贪法令,这意味着马来西亚的公司在英国设立分行,一旦公司涉及贪污,英国也可提控该公司。”

  他说,在先进国如美国和英国,除了个人,执法当局也可把公司控上庭,董事成员随时都会面对法律制裁;但在马来西亚,却只能提控个人而已。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回教徒协会咨询理事会主席东姑阿兹威说,尽管社会人士希望反贪会能“捉大鱼”,但非政府组织却认为,“捉小鱼”也一样重要,因为一般民众面对的贪污问题,通常都来自这些“小鱼”。

  他说,当局对索贿的执法官员所采取的行动,对大多数人民,如小贩及小商家的生活有非常大的影响。

“有些人总是批评反贪会不捉大鱼,只捉小鱼。其实他们什么都得捉,这些小鱼是老百姓最头疼的贪污来源。”

  他认为,打击中下层贪污问题才能保护好小市民,因为如此一来,他们可安心经商,不必担心加重生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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