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陈年旧事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林明华 · 日期:31-05-2011

2011-05-31

1997 年,国防部与一家私人公司签约,在柔佛士姑来的一片政府地段兴建总值 2 亿 5 千 600 万令吉的“第七军旅大厦”。作为交换,政府则签署了一份交换土地合约,让该公司取得两块位于新山军营的地段。

按照协议,第七军旅大厦理应在签约 4 年后完工,但工程仅完成了 18% ,便于 2002 年停顿至今。

另一方面,该公司却已将它所取得的两块地皮,转卖给另一家公司。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彻底失败的计划,政府不但因此面临严重的财务损失,还失去两片黄金地段!

这是一桩陈年旧事,并不新鲜,因 2009 年稽查报告早已揭露此事。

上周,国会公账委员会主席阿兹米和署理主席陈胜尧等人亲临上述地段巡视,不过是重新唤起大家对有关事件的关注而已。

据报导,政府已在今年终止与有关发展商的合约,发展商随后起诉政府,而政府也对发展商采取法律行动。这意味著,政府有没有机会取回已失去的两块地段,或者至少取回同等价值的赔偿,须等待司法判决的结果。

我和千千万万的新山人一样,对有关事件的来龙去脉,始终一知半解。我们只知道,在过去十多年里,来为有关发展计划主持过推介仪式的,包括前首相和副首相;我们也获悉,由于“第七军旅大厦”工程施工不当,每当大雨一来,附近的居民便要面对土崩和泥浆来袭的威胁。

我们并不知道,这漫长的 14 年期间,到底发生了甚么事情?

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较早前揭露,涉案的私人公司自 1996 年开始就没提账目给公司注册局,是一家问题公司。而该公司已将相关的土地抵押给银行,并获得 4 亿 6 千 500 万令吉的贷款,估计地段价值高达 6 亿。

公账会主席阿兹米也证实,有关地段已经落入一家金融机构手中。他承认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有关地段已经不再属于政府,这让政府在法律上处于不利的位置。

这引发了很多疑问。首先是,政府为甚么会用价值 6 亿令吉的土地去换取价值 2 亿 5 千 600 万的大楼?其次是,为甚么工程只完成了 18% ,作为交换的两块地段就被转入发展商的名下,以致政府陷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困境?第三是,谁该为这项失败计划负起全责?

我们期待一切能早日水落石出!

星洲日报/云淡风轻 作者:林明华 《星洲日报》执行编辑 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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