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6
(吉隆坡6日讯)民政党副主席拿督马袖强表示赞同贪污特别委员会的建议,即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只须向国会报告,而非首相署。
他发表文告支持贪污特别委员会的建议,并表示成立反贪委员会的目的是要监督和指控政府和私人机构的贪污行为。该委员会应该从政府组织分隔,以确保委员会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是合乎逻辑的。
“反贪委员会不应隶属任何政府部门,而应是单一的独立组织。任何对于反贪委员会的质疑,尤其是利益关系,这足以让人怀疑该部门的可信度及对任何案子的调查结果。大众的眼光对反贪委员会是否能够有效地操作是非常重要的,该组织不但应是独立的,而且应在工作上让大众可见其独立性。”
马袖强呼吁政府慎重追究反贪委员会的独立性问题,因为该委员会是我国打击贪污的最重要机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