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6
(吉隆坡6日讯)国会贪污问题特别委员会要政党更透明化的处理政治献金。
该委员会2010年度报告指出,政党的政治基金应存放在政党户头,不是交由个人或信托人保管。它同意大马反贪委员会和反贪顾问局的建议,提高处理政治献金的透明度。
它促请所有政党公布资金来源,每年由专业审计师或当局审计账目。
献金须公布
“这可避免从政者面对贪污调查时,在不出示证据或文件下,宣称存于其户头的金钱是政党收到的献金。”
委员会初步提呈国会的报告指出,我国社团法令规定政党公布来自外国的个人或团体的捐献。
2009年成立的这个委员会是第二次提呈报告,它指出,政党应详细记录接获的金钱或物资捐献。
反贪会应直接向国会负责
跨党派的国会贪污问题特别委员会建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脱离首相署,只向国会负责。
该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拉西说,尽管反贪会于2010年表现不俗,但是,它隶属首相署会被视为不公正。
“让它脱离首相署,它不应与任何部门挂钩,我们只要它向国会负责。”
《星报》引述拉西谈话,指反贪会无法完全脱离政府关系,因为它的资金来自政府,但应给予反贪会运作自主权,包括雇用职员。
应赋权雇用职员
“要反贪会依赖公共服务局提供职员不容易,它应该有权聘请专家、科学家等,因为今天的贪污案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