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参考 美国法官赞大马设贪污法庭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卢慧菁 · 日期:26-04-2012

2012-4-24

(布城24日讯)美国联邦法官法兰克蒙达沃认为,大马在全国各地设立14间专审贪污案件的特别地庭,是一种“本地制造”打击贪污的方案,也是一个很好、值得参考的例子。

他透露,美国并没有专审贪污案的法庭,一般涉及贪污舞弊且和公共课题有关的案件,会移交至联邦法院审讯,而他担任地方区域和联邦法官长达17年,曾审理不少贪污案件。

自2003年起担任美国德州联邦法官的法兰克蒙达沃,首度受邀来马为28名审理贪污案的法官,及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官员上课,他在反贪会的安排下会面媒体时,赞赏大马打击贪污的努力。

“我才来大马5天,也许无法很全面讲述本地的情况,不过根据我的观察,这个国家有很多努力工作的人;当然,以虐待儿童为例,你不能期待说今天上任,明天就要杜绝虐待儿童的案件。”

杜绝贪污非一时半刻

他认为,杜绝贪污不是一时半刻能完成的任务,因此重点是当局要有承诺,专心且持续去进行打击贪污的工作。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解决贪污的方案,虽然各国的司法制度不一,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追求公正,所以我能分享一些概念和提供建议。”

现年56岁的他强调,虽然大马和美国的法律不同,不过所谓贪污涉及的罪行都大同小异,即收贿、洗黑钱等,而最常见的例子即是以走后门贿赂的方式获得工程合约。

他指出,有时一个国家发生贪污的程度,也跟经济状况有很大的关系;换句话说,如果经济情况佳,出现贪污的可能性就会减低,而严重贪污问题不马上解决,则有关国家久而久之也会产生问题。

保护证人身份
吹哨者法令功能有限

法兰克蒙达沃不认为一个国家有类似吹哨者法令的法令,就能大大减少其贪污案件。

他表示,美国虽然有吹哨者法令,不过其功能非常有限,主要目的是保护提供机密者即证人的身份使他们免于恐惧,所涉及的案件不一定是贪污舞弊的案件。

“它不一定是刑事案,一个告密者所揭露的可能是政府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一定涉及贪污。”

针对有贪污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媒体一旦接获告密者的讯息,是否可以再给予刊登,法兰克蒙达沃认为任何未经证实或不知可信程度的消息,都必须小心谨慎处理。

此外,他也透露,作为一名美国联邦法官,该国联邦政府要求他们每年呈报收入和资产,即使到海外出差,如此次来大马授课,也不可接受贵重的礼物。

(星洲日报‧独家报导:卢慧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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