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强:制定新指南 政治献金须存入政党户头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27-04-2012

2012-4-26

(吉隆坡26日讯)首相署副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社团注册局正制定有关政治献金指南,并考虑纳入大马国际透明组织的建议,即所有政治献金都必须存入政党,而非个人户头,同时必须记录和发出收据,也须审核政党账户。

他指出,为了更有效管制政治献金,政府采取数项措施,包括检讨和修改数项法令,包括1966社团法令、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1957年选委会法令及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

刘伟强今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上议员依占的提问,他说,政府目前正研究大马国际透明组织22项建议中的7项,有些已实施,一些则在研究阶段。

影响国家稳定

他较后在国会走廊向记者说,基于我国至今没有任何法令直接管制国内外政治献金,目前只能援引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行事。

“外国政治献金足以影响我国安全与稳定,如果外国控制我国某个政党,该政党一旦执政,外国便可控制我国。”

无论如何,刘伟强说,政府目前与所有政党针对外国政治献金事宜进行商议,以寻求最佳监管方案。

32告密者受警方保护

随着政府在2010年制定告密者法令,执法单位从去年1月至今年3月31日共接获2790宗投报,其中有32名告密者受到警方保护。
首相署副部长拿督刘伟强今天在国会上议院回答上议员拿督麦佐的提问时说,去年共接获1690宗告密投报,今年1月至3月31日则有1100宗。

他说,负责执法的单位包括警队、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大马皇家关税局、移民局、陆路交通局、大马公司委员会以及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

他说,整体而言,虽然在告密者法令下受保护者不多,但执法单位接获的投保显示这项法令的执行开始奏效,并获公众关注和支持。
“政府将继续努力,鼓励知情者告发贪污及不当行为。”

(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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