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兹里:打击贪污腐败 财长机构高职须筛选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12-05-2012

2012-5-10

(吉隆坡10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指出,为了打击财政部长机构(MKD)公司贪污腐败的印象,该机构会对出任或即将出任主席、董事、首席执行员及执行董事者,进行筛选或交由反贪会调查。

他说,这也是财政部长机构委任主席、董事、首席执行员及执行董事的指南,同时也是提升公司诚信的程序之一。

他今日在国会上议院以书面回答上议员莫哈末依占,有关政府采取甚么步骤打击官联公司(GLC)贪污腐败的印象时表示,政府也通过官联公司及政府投资公司,致力鉴定公司行政的弱点,解决及避免贪污发生。

他披露,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巩固稽查委员会在董事局的工作范畴,以及确保董事会与管理层由有诚信的人出任。

他直言,截至今年4月13日,数间官联公司包括朝圣基金局、马来亚银行、伊斯兰银行、森那美、国能及马电讯,经已与反贪会签署“企业廉正宣言”(CIP),以便在商业实践里保持透明及负责,并打击贪污腐败。

针对政府是否有计划制定条规强制官联公司首席执行员或主席申报资产,纳兹里指出,凡是出任财政部长机构公司首席执行员或常务董事者,首次接受委任以及每年首个月都必须申报资产,这已阐明在委任条规里。

“基于很多官联公司都是上市公司,因此,胥视各公司的管理结构,并交由各公司自行决定。”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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