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社论:逢贪必抓整肃贪腐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06-07-2012

2012-7-4

首相胞弟兼国内第二大银行联昌国际(CIMB)集团总执行长拿督斯里纳西尔认为,大马应仿效香港和其他经济体,对那些涉及轻微贪污案的人士既往不咎,以便政府在肃贪与改革时,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将大为减少。

纳西尔接受《金融时报》访问时强调,贪污问题不根除,将妨碍大马迈向高收入国家的目标。政府必须采取更多措施,致力杜绝贪污行贿,不让这种不端的风气成为我国迈向高收入先进国的绊脚石。

他认为,政府也必须推动更多改革,允许市场及私人界有更大的自主权,通过更多私营化计划,将政府在官联公司的持股权交回给私人界。

根据国际透明组织的贪污印象指数,大马获得的评分连续4年下跌,从2008年的5.1点,于2009年下跌至4.5点,接着再分别于2010年及2011年,滑落至4.4点及4.3点。该指数的点数越高越好,若获得10点满分,代表有关经济体是零贪污。

大马的排名也从2011年在178个经济体中的排名第56,下跌至今年183个国家中排名的第60位。

在东南亚国家当中,大马贪污情况排在新加坡(9.2点)及汶莱(5.2点)之后名列第三,排在分列第四及第五位的泰国(3.4点)及印尼(3.0)之前。

香港廉政公署是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成立于1974年2月14日。当时,香港政府部门贪污问题严重,警队情况尤甚。廉署成立后,调查对象从公务员到公共事业机构而至私人机构,如今,香港已是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在“透明国际”180个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位居第十二位,在亚洲则仅次于新加坡。

香港在上世纪60-70年代,贪污现象极其严重,电影“有水过水,无水散水”的情节是真实社会现象,消防队救火都要视接受的财物多少而定。今天,企图以权谋私者几乎无法得逞,这一切都与廉署的反贪力度密不可分,也证明香港廉署的运作机制十分有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贪污罪行涉及索取或接受利益等不正当收入,这些违法行为非常隐晦,犯案者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不露痕迹上下其手,要把犯案者定罪并不容易。

肃贪要取得效果,反贪污委员会必须是独立运作的机构,不容受到政治干扰或掣肘,才能公正行事,高效执法。我国拥有相当健全的司法制度,但执法单位却经常被指无法公正行事,显然是遭到某种无形的干扰,这种现象肯定影响肃贪的效果。

香港廉署能够有高效,重要的就是廉署执法人员绝不容忍腐败行为,逢贪必抓的工作态度和近乎苛刻的自律精神。而反贪机构也必须建立严密的内外监督机制,防止反贪机构内部人员滥用权力的行为。

在马来西亚,政府如果有决心整肃贪污风气,香港廉署职员的态度和精神就是我们必须最先学习的榜样。

(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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