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警长:紧密监督打击罪案 “联合巡逻”若滥权或取消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28-03-2012

2012-3-26

(雪兰莪 首邦市26日讯)全国总警长丹斯里依斯迈奥马表示,警方会紧密监督与评估警方与志愿警卫团(RELA)、民防部队(JPAM)联合巡逻行动的措施,一旦发现该行动存在如滥权等问题,将会考虑取消联合巡逻行动。

“如果真的发生问题,我们会考虑取消,但现在一切处于控制范围当中,而联合巡逻行动的确有助于打击罪案。”

依斯迈奥马在出席主题为“社区和谐,我们的承诺”的2012年警方指挥官研讨会时,发表上述谈话。

他表示,参与联合巡逻行动的志愿警卫团及民防部队成员,都是经挑选并接受为期3星期的训练后,才加入该行动。

参与者经挑选训练

“联合巡逻每组约有四五名成员,包括警员、志愿警卫团及民防部队成员,虽然志愿警卫团及民防部队成员巡逻时身穿志愿警察制服(PVR),但是他们并非握有警员的所有权力,一切行动都是由巡逻组中警员主导。”

他指出,联合巡逻行动分阶段性推行,他认为这项计划已奏效,主要在警方与志愿警卫团、民防部队合作下,投入更多人力巡查,增加巡警可见度,对打击罪案有效用。

他也指出,联合巡逻行动目前已在全国50个罪案热点区进行,会进一步拓展至全国;目前计有2万名志愿警卫团与民防队员参与联合巡逻,未来预计会增加到6万人。

他也说,警方在为期两日的指挥官研讨会中,将商讨如何提升警方的执法与服务,并针对警队过去一年的表现作出检讨,并探讨警队未来的方向。

阿布瑟曼:没接联巡投诉

另一方面,内政部副部长拿督阿布瑟曼也强调,截至目前未接获任何针对联合巡逻行动的投诉。

他不认为,允许经过培训的志愿警卫团及民防部队成员巡逻时身穿志愿警察制服,会导致出现滥用权力的问题。

他指出,这些经过挑选和训练的志愿警卫团团员及民防部队成员,在巡逻时扮演志愿警察的角色,因此会穿上志愿警察的制服外,在制服上也有特别的别章识别。

“他们拥有志愿警察在法令下赋予的权力,包括逮捕权。”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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