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过迈丁 用本身店名 人人可开一个大马商店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15-10-2011

(吉隆坡13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将向内阁建议,把“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商店”(KR1M)的经营权开放给公众,包括杂货店业者经营,无需通过目前的经营商迈丁(Mydin)。

贸消部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说,这项建议旨在让公众自己经营商店。

“目前,内阁价格监管委员会方面已同意上述建议,我们将带到明天的内阁会议中讨论及寻求通过。”

须遵守所订条规

依斯迈沙比里今日于旺莎玛珠第五间“一个大马人民”商店开幕礼后记者会上说,有意经营“一个大马人民商店”的公众,可以选择使用本身的店名售卖“一个大马人民”商店商品或以一般方式经营。

他指出,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条规,确保“一个大马人民商店”的方针不受影响。

“我们不希望到时在商店管理、外观装潢、内部摆设有所不同,如果可以,我们要一致,就好像特许经营一样。但是,我们不能将‘一个大马人民商店’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因为它的利润率很低,如果可以,可能只是采取像特许经营的经营概念。”

依斯迈沙比里声明,有意经营“一个大马人民商店”者必须遵守订下的条规,他也正与迈丁商讨此问题。

驳斥迈丁垄断说法

依斯迈沙比里说,政府这项措施将能驳斥某方指政府让迈丁垄断“一个大马人民商店”的说法。

另外,依斯迈沙比里也说,迈丁将在今年开设20家“一个大马人民商店”,明年则会在包括沙巴和砂拉越等地开设60家分店。

油站卖人民商店商品

他说,经过与油站业者讨论,他们已同意在油站售卖“一个大马人民商店”的商品。

较早前,贸消部副部长拿督陈莲花也在国会,反驳反对党议员指责政府拨10亿令吉予迈丁霸级市场,作为成立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商店酬
劳说法,陈莲花指这笔钱是设立商店的费用,包括装修,也否认一个大马人民商店影响杂货店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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