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国企高管千万年薪?
信息来自:http://bbs.legaldaily.com.cn · 作者: · 日期:22-11-2013

2013-11-20

      近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进行的、针对央企和国企高管收入的调研已基本结束。调研中人社部发现,在极个别国企中,存在高管领取近千万元薪酬的现状。有关主管部门正在准备采取多项手段控制规范国企高管薪酬。(中国新闻网2013-11-18)

      说到分配不公,说到高工资高福利,老百姓把眼光盯在了官员、公务员队伍。殊不知,还有一类身份跟官员公务员别无二致,薪水待遇有的还要高过好过他们的,这就是国企高管层。曾经某大型国企掌门人,调任省级干部后,就直言自己服从组织安排,在薪酬上今非昔比。

      但有些国企领导,真的具有比省级干部更高的领导水平吗?还是在市场竞争中作出了巨大贡献?说全不是可能过激,说大部分不是,应该是符合实际的。有网舆直指:很多大型国企能做到今天这样巨大的体量,离不开国家和政府的扶植。更有一些国企,至今其实还享受种种“政策性利润”。背靠国家、政策“大树”,依靠全体职工共同努力,取得的一些成绩、利润,却成了高管们拿着数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年薪堂皇理由,这不正是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攻坚的堡垒,不正是改革分配不公的重要领域吗?

      更有甚者,一些小型国企,效益并不佳,有的还亏损累累,高管们同样拿着几十万年薪,收入是当地职工的十几倍,这于情于理,都令人不可接受。高管的升迁放用,绝大多数并非是在市场竞争中突出业绩,而是靠“行政级别”,靠人脉关系,很多本身就是由政府官员调任而来。国企就这样成了政府官员转岗分流的一条途径,国企高管们的高年薪,也成了正当合法地获取远高于群众收入的口实。

      全面深化改革,应该改一改这样的年薪制度。首先,国企要划分为管理型企业和竞争型企业。比如公用类型的企业,有着政策、地域、准入垄断地位的,领导职责以管理为主的,年薪不应该高于同级公务员的年收入。其次,经营性的国企,高管收入应与经营成果挂钩。底薪要低,高出职工收入部分,必须靠经营业绩提取分红。这样做,更为重要的方面,在于打破那些低效的、亏损的企业的“旱涝保收”,调动企业经营管理积极性,增加企业竞争意识。第三,高管年薪必须与职工收入成正比,高管年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之间,要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充分体现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在企业中的贡献,而不是一高一低,挫伤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第四,加强审计监督,杜绝虚报利润以提取更高年薪。这样的虚报,不管从出发点上还是从最终结果上,都与贪污无异,应该归于犯罪范畴。

      国企高管的年薪改革,是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试金石。千万年薪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合理!高管有高年薪,还有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却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不是靠他们的真本事而得来,这样的“好日子”,应该结束了!国有资产要保值增殖,发展成果要全民共享,分配不公要扭转过来,这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攻坚战,深为群众所期待和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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