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 “ 一个马来西亚 ” 概念没违背联邦宪法精神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07-06-2009

2009-06-06

(吉隆坡)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 “ 一个马来西亚 ” 概念不管在字面上或实际内容中,都没有违背联邦宪法精神。

他说, “ 一个马来西亚 ” 并非 新的概念,其最终目标是国民团结,这在过去 50年各国家领导人的领导下,都曾以不同形式出现过。

他今日(周六, 6 月 6 日 )在国家皇宫发表祝贺国家元首华诞献词时说,从争取国家独立至今,国家领袖皆将国民团结放在首要位置,因为大家都知道,没有团结就无法落实任何国家宏愿及目标。 “ 如果要仔细检视,差别只在于为配 不同时代的改 而推行不同的促进国民团结的方法及措施。 ”

他说,大马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当初创立联盟,促成政治团结,证明多元社会只要万众一心,即能克服最严峻的难关。

“513 事件后,第 2 任首相敦拉萨通过国阵拓展各族合作概念,包括制定新经济政策及创立国家原则。

“ 这些努力由第 3 任首相敦胡先翁继承,再由第 4 任首相敦马哈迪通过马来西亚民族及 2020 年宏愿推向另一高峰,再由第 5 任首相敦阿都拉借由国家任务延续。 ”

纳吉说,政府将在国家元首瑞姑米占再纳阿比丁的统治下,维护及遵从宪法 3 、 4 、 152 和 153 条款,及第 2 及第 3 部份。

他说,为此,人们无需担心 “ 一个马来西亚 ” 概念会乖离国家前领袖的核心概念。

他指出, “ 一个马来西亚 ” 概念的不同在于将通过包容促进团结,改为通过接纳来达成,并维护社会公正、国家原则价值与宪法精神。

http://www.sinchew-i.com/node/97139?t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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