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人民房屋计划 有地没钱也可建屋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25-12-2011

2011-12-23

(吉隆坡23日讯)国家房屋有限公司主席拿督依德利斯哈伦说,只要符合申请资格及拥有适合建造房屋土地的低收入群,即可参与“人民房屋计划”,建造市价为6万5000令吉的“人民房屋”。

他说,政府将补贴屋价的2万令吉,因此凡参与此计划者,只需透过每月偿还150令吉的方式,支付剩余的4万5000令吉银行贷款。

须符合资格

“人民房屋计划”规定,申请者须是大马公民、18至65岁、每月家庭收入低于1500令吉、不曾购买房子、拥有本身的土地、已婚或具有负担的单亲家庭。

依德利斯今日出席国家房屋有限公司与国家储蓄银行签署“人民房屋计划了解备忘录”仪式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出席嘉宾包括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副秘书长(系统及管制)拿督末诺纳威、国家储蓄银行总执行长拿督阿迪南及国家房屋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拿督卡马鲁。

国民储蓄银行将是首家参与人民房屋计划的银行,该银行将融资2亿5000万令吉,供房屋计划申请者申贷。

明年建万间人民房屋

依德利斯说,该公司在“人民房屋计划”下,将于明年建设1万间市价为6万5000令吉的“人民房屋”,供符合资格者提出申请。

“目前共有4万2000人申请建造人民房屋,而我们也将採用工业化建筑系统(IBS)方式兴建新的人民房屋。

每月摊还150元

“我们有信心在新方法下,能在2012年杪实现建造1万个单位的目标。”

国民储蓄银行总执行长阿迪南说,每间人民房屋的贷款4万5000令吉,如果再加上律师费及保险费等,申请者每个月只需摊还逾150令吉,期限预料是29年。

第二财长促州政府合作 助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

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今日促请各州政府与代表联邦政府的国家房屋有限公司合作,包括提供适合的土地,供建设“可负担房屋计划”。

他说,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其实具有共同目标,即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他说,当国家房屋有限公司在建造房屋时,土地通常是较为困难的问题,因此州政府可以提供协助。

“我们知道建造房子需要土地,所以土地属于棘手问题,没有办法轻易取得。”

胡斯尼说,各州政府应掌握了向有关州属申请土地的居民。如果国家房屋有限公司能和州政府合作,共同发展房屋计划(可负担房屋计划),就能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胡斯尼也建议州政府在处理民众申请土地的事务时,能够只征收象征式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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