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14
(吉隆坡14日讯)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拉惹隆仄指出,联邦直辖区房屋公司提供年利6.5%特别贷款予国家经济理事会人民组屋及吉隆坡市政厅人民组屋住户申请,当中没涉及个人利益或强迫性质。
他说,原本这两项人民组屋计划是获得国内银行支持,但最后却得不到银行贷款,因此才通过联邦直辖区房屋公司(SPWP)向公积金局以5.5%利息借贷,充当人民组屋特别贷款计划。
他解释,1%的差额是作为公司营运成本,包括通过银行代为向组屋居民收取借款,因为公积金发放贷款的主要条件是必须通过稳定的银行代为收取借款。
他今日在下议院回答人民公正党班底谷区国会议员努鲁依莎提问时,这么说。
针对为何政府不用特别奖掖或2%低息贷款承担这项计划,拉惹隆仄指出,由于这项计划只惠及小部分人,其他人民都无法受惠,而低息贷款应该用于能让更广大民众受惠项目。
他提到,这项贷款计划的偿还期是有点长,但与提早偿还贷款所需缴付的利息只相差约100令吉。
他说,政府并没有强迫人民接受这项特别贷款计划,政府只是提供一个选择给居民,政府会优先批准特别贷款予准时缴还租金的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