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百姓屋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郑碧娥 · 日期:13-04-2013

在竞选期间,增建可负担房屋的谈话,再一次引起百姓的关注,假如按计划落实,不论是单身的个人,或是未拥有一砖半瓦的城乡家庭,相信是一项利好的讯息。

较早时,政府表明,在一个大马房屋计划(PR1MA)下,各州政府已拟定新的地点,准备兴建更多可负担房屋,被圈定的州属分别是雪兰莪、柔佛、森美兰、槟城、彭亨、砂拉越、沙巴、吉兰丹、登嘉楼及马六甲。

一个大马人民房屋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阿都慕达立不久前披露,该机构之前展开的调查显示,中等收入者对可负担房屋的需求增加,迫切需要推行可负担房屋措施。

所谓的可负担房屋,就是价格在10万至不超过40万令吉的房产单位,由于地价昂贵,在首都吉隆坡市郊推行产业计划的发展商,选择往高空发展,兴建单位较密集的分层产业,以降低地价高昂的冲击。

在吉兰丹、登嘉楼的产业发展商,他们在履行政府承诺时,由于地价相对来说比较便宜,有条件增建及销售有地房产类型的可负担房屋。

说到屋价,假如价格逼近40万令吉,对购屋者来说,考验其实还是相当大,可负担性仍有待商榷,对于大多数的受薪阶级,特别是薪金在2千200令吉至3千500令吉的首购屋者,他们的能力其实只能放眼价格在20万至25万令吉的房屋,如果薪金在2千令吉以下,相信他们短期内并不准备编织购屋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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