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成立专才机构挽人才 纳吉宣布新政策 引专才回国并留住人才
信息来自:联合早报 · 作者: · 日期:08-12-2010

2010-12-07
  (布城综合讯)首相纳吉昨天宣布成立专才机构,并通过放宽公共服务局奖学金服务合约限制及外国专才居留证等新政策,吸引海外的马来西亚专才回国,同时留住国内人才。

  纳吉昨天在首相署推介专才机构 (Talent Corporation) 时说,除了吸引人才回流,专才机构也要留住由国家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人才,让他们继续在国内服务及贡献,协助国家达致经济转型计划。

  他指出,目前有约 70 万马国人在海外工作,其中以新加坡及香港居多,政府希望能通过专才机构以网上方式或亲自找寻及接触他们,吸引他们回国服务。

  纳吉说,政府将允许经过特别遴选的公共服务局奖学金得主,可在公共领域外履行奖学金服务合约,包括在政府相关公司及私人界,特别是 12 个国家关键经济领域服务。

  “我们认为作出贡献的方式有很多,因而制造这样的机会给这些奖学金得主。公共服务局会有新的指南来遴选这些学生,让他们在公共领域外,特别是国家关键经济领域中服务及贡献。”

  有关这些专才的薪资问题,他说:“薪水方面我们会确保是具国际竞争力的,目前我们没有设下目标要吸引多少人及何种领域的专才回国,但主要是 12 个国家关键经济领域,及资讯通信科技、生物科技、航空业等领域的专才。”

  询及成立专才机构的费用,他表示:“并不多,如果与海外专才回国服务的好处及贡献比起来,这不算多。”

  纳吉也透露,政府已经批准新的居留证政策,让外国专才及已经不是公民的海外专才能在马国居留更长时间及工作。

  他说,内阁也同意放宽工作准证的条件,取消现有给予外国专才 10 年期限的签证,让执行人员级别的海外专才获得至少 10 年的多次入境签证。

  他指出,新的居留证是特别发给想要在马国工作及居住的外国专才。有别于一般的工作准证,居留证的期限将更长,而且不必受限于特定雇主,持此居留证者的配偶也可在马国工作。

“这个居留证也供旅居海外而且不再是公民的马国人申请,作为他们与马国维持联系的方式之一,移民局预料将在明年中开始接受申请。”

  纳吉说,政府的立场是对商业活动大开门户,因此,为鼓励及吸引海外专才,从明年开始,外国高职专才将能获得延长至 10 年以上的工作签证。不过,他没有说明延长年限到多久。

  他说,上述改变是为了加强移民局政策的落实效果,包括内政部已于今年 7 月全面落实的永久居留证分数制 (point system) ,以使当局在向外国专外发出永久居留证的程序上更透明及有效率。

  纳吉透露,专才机构将于明年 1 月 1 日正式操作,以和相关机构,包括私人领域密切合作,落实政府为吸引及留住专才而推出的各项政策。

  他说,专才机构将根据以他为首的信托局的方向运作,他将出任信托局主席职。

  他指出,马来西亚人民必须了解,国家需要培养及吸引世界级的人才以从事世界级的工作,而马国正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专才,以填补经济转型计划中创造的 330 万个就业机会。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主动,以吸引、培养、接触及保留创造高收入经济的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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