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及其主要合作机制
信息来自:新华网 · 作者: · 日期:07-08-2008

1961年7月31日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

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 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ASEAN )的成立。成立几十年来,东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现任东盟秘书长 素林 ,任期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东盟的宗旨是以平等和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同国际和地区组织进行紧密和互利的合作。  

东盟成立之初只是一个保卫自己安全利益及与西方保持战略关系的联盟,其活动仅限于探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

1976年2月,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及强调东盟各国协调一致的《巴厘宣言》。此后,东盟各国 加强了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的合作,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迅速增长,逐步成为一个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组织。

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 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5个创始成员国外,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 和柬埔寨(1999年)5国先后加入东盟,使这一组织涵盖整个东南亚地区,形成一个人口超过5亿、面积达450万平方公里的10国集团。

巴布亚新几内亚为其观察员国。

东盟10个对话伙伴国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和美国。

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东盟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 构,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 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尼首都雅加达,出版有《东盟常务委员会报告》、《东盟通讯》等刊物。  

40年来,东盟不仅在经济实力和影响力方面不断得到加强,而且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

1994年7月成立东盟地区论坛。

1999年9月成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其中, 东盟与中日韩(10+3) 东盟分别与中日韩(10+1) 合作机制已经发展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渠道。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10个国家形成对话伙伴关系。

2003年,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成为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非东盟国家。

根据200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发表的《东盟协调一致第二宣言》(亦称《第二 巴厘宣言》),东盟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为实现这一目标,2004年11月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还通过了为期6年的《万象行动计划》,签署并发表了《东盟一体化建设重点领域框架协议》《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计划》等。

为了早日实现东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 东盟自由贸易区 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实现区域内贸易的零关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6国已于2002年将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降至0-5%。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4国将于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

2007年11月20日, 东盟10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 。《东盟宪章》是东盟成立40年来第一份对各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蓝图” 是东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也是一份指导性文件。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 成 员国于1976年2月24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署的。条约的宗旨是“ 促进地区各国人民之间永久和平、友好和合作,以加强他们 的实力、团结和密切关系” 。条约规定,缔约各方在处理相互间关系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即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各国的民族特性;任何国家 都有免受外来干涉、颠覆和制裁,保持其民族生存的权利;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缔约各国间进行有效合作。迄今东 南亚10国已全部加入这个条约。

1987年12月15日,《第一修改议定书》在原《条约》基础上增加两款,分 别作为《条约》的第18条第三款和第十四条第二款,内容分别为: “ 东南亚以外的国家,经过东南亚所有缔约国及文莱达鲁萨兰国的同意,也可加入” 该条约和 “ 但是,加入本条约的东南亚以外任何国家只有直接涉及以及需要通过上述地区程序解决的争端时,才适用” 第十四条第一款。

1998年7月25日,东盟外长在马尼拉签署了《条约》的《第二修改议定 书》,内容为:将《条约》第十八条第三款中 “ 东南亚以外的国家,经过东南亚所有缔约国及文莱达鲁萨兰国的同意,也可加入” 修改为“ 经东南亚所有国家,即文 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同 意,东南亚以外的国家也可加入” 该条约。从而使非东南亚地区的国家也可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除了东盟成员国外,加入该条约的还有中国、印度、 日本 、韩国、巴基斯坦、 俄罗斯 、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东帝汶、 斯里兰卡 孟加拉国 等国。截至2007年8月1日, 东盟外加入该条约的国家达到14个 。2003年10月,中国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7次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上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东盟宪章

2007年11月20日,东盟10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它是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对所有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这一文件的签署是东盟在机制化和法制化建设上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东盟共同体的重要法律保障,是东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宪章规定,东盟是维护区域和平、安全与稳定的组织,加强在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领域的合作,确保成 员国和平相处,保持东南亚的无核区地位,缩小成员国之间的差距、实现均衡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公民的东盟意识,建立以人为本的社会,并努力保持东盟在该 区域的“ 核心作用” ,提高东盟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

宪章在三个方面为东盟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保障。第一,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宪章规定,成员国应当严格认真地 遵守宪章的规定,在本国法规与宪章有任何冲突时要以宪章为准绳,从而保障成员国都在相同或相似的法律框架下推进一体化进程;第二,确立了东盟的法人地位。 这将确保东盟今后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对外交往,并与其他国家和组织签署重要协议;第三,确保机构高效运转。将对东盟的机构进行改革,使其拥有四个分工明确的 理事会和一个权力更大的秘书处,以便决策更加灵活。这将保证东盟的战略目标得以按时实现。

背景资料:《东盟宪章》内容要点

新华网新加坡11月19日电(记者袁原 许钺乃)专门负责起草《东盟宪章》的高级别特别小组19日在新加坡向东盟 各成员国外长介绍并提交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成立40年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这份长达31页的文件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和地位。其主要 内容如下:

目标

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保持本地区无核武化,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为东盟居民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

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促进商界人士、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的自由往来;增强合作互助,在本地区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

加强开发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增强东盟大家庭意识。

原则

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

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加强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

地位

《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

架构

东盟首脑会议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东盟成员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决定有关东盟一体化的关键问题,决定发生紧急事态时东盟应采取的措施,任命东盟秘书长。

设立4个理事会,其中一个由外长组成,负责协调东盟重要事务,另外3个分别负责政治安全、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文化事务;每个理事会各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

成立一个人权机构,致力于改进本地区人权状况。

其他

宪章将英文定为东盟的工作语言,并规定每年8月8日为“ 东盟日” ,并对东盟旗帜、徽章作出相关规定。

背景资料:《东盟宪章》五问五答

一、东盟为什么需要《东盟宪章》?

随着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 东盟 越来越感到大力推进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性,而推动一体化进程就需要一部对所有成员国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本文件,以确定东盟发展方向,促使成员国为共同目标而努力。《东盟宪章》就是旨在增强东盟凝聚力、提高东盟整体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一份基本文件

二、《东盟宪章》出台经过了几个阶段?

严格地说,《东盟宪章》出台经过了五个阶段:2004年11月,东盟领导人签署 《万象行动计划》,正式将制订《东盟宪章》列为东盟的一个目标;2005年12月,东盟领导人签署《吉隆坡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 名人小组” 负责为宪章的制订提供建议;2007年1月,东盟领导人确认了“ 名人小组” 提出的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具体建议,同时签署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宣 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 高级别特别小组” 负责起草宪章文本;2007年7月,“ 高级别特别小组” 向东盟外长会议提交宪章草案;2007年11月 20日,东盟领导人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

三、东盟宪章的主要框架是什么?

《东盟宪章》由前言和正文组成。正文共分13章55款,内容涉及东盟的总体目标和原则、东盟的法律地位、成员国的责任和义务、东盟的机构构成和各自职责、东盟吸纳新成员国的标准、解决成员国分歧的机制、对外交往的原则以及宪章的修订等内容。

四、《东盟宪章》何时生效?

根据《东盟宪章》的规定,成员国领导人签署该文件后,各个成员国需要根据各自的法定程序批准这一文件。批准的文本需要存放在东盟秘书长处。自最后一个成员国提交批准文本30日后,《东盟宪章》即可生效。有媒体报道说,《东盟宪章》有望在一年后生效。

五、《东盟宪章》如何修订?

宪章规定,宪章实施5年后,可以对其内容进行审议和修订。成员国都有资格对修改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修订的内容需经东盟领导人会议“ 一致通过” ,并交由所有成员国根据各自法定程序批准。批准后的修订内容自最后一个成员国递交批准文本30日后生效。

 

《东盟宪章》:推动一体化的重大举措

2007 年11 月21 日 06:09:23  来源: 人民日报

20 日下午,东盟10 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宪章就东盟的战略目标、原则、地位 以及构架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提出,东盟要致力于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以及经济一体化建设;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尊重各成员国的独 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这是东盟成立40 年来第一份对各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在东盟一体化进程中具有 里程碑意义。

《东盟宪章》的签署将为东盟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东盟是一个极具地区特性的组织形态。从严格意义上讲,尽管我 们把它称之为“ 盟” ,但它并不具有通常所理解的“ 同盟” 、“ 联盟” 、“ 结盟” 的含义,而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的国家联合体,是主权国家之间建立在相互尊重基础 上的一种合作机制。经过40 年的发展,东盟这种特殊的合作机制已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作为中小国家团结协作的典范,东盟正以无限的生机与活力活跃在世界政 治、经济舞台上。可以说,《东盟宪章》是东盟40 年发展历程的概括与继承,它将促使东盟在当今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继续秉持自己的发展模式、 合作理念以及独立的政治主张,继往开来。

《东盟宪章》坚持把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列为东盟的首要目标,这是东盟各国共同利益的反映, 符合东盟各国的发展现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潮,形形色色的区域合作组织相继诞生,但是,与其他区域组织不同的是,东盟把政治与 安全合作作为基础,在共同安全理念下,推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方面的合作。事实证明,在政治制度不同、民族文化各异、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同时又面临许 多复杂问题的东南亚地区,如果安全问题得不到保证,其他任何领域的合作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

在合作理念方面,东盟没有效仿其他一些区域组织那种由一个或几个大国主导的做法,而是确立了各成员国不分 大小、强弱,决策时一律处于平等地位的原则。在与外界交往方面,东盟也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以其极大的包容性,广泛地团结区域外的有关国家、国际组织机 构,寻求与他们建立稳定的合作、对话机制,创造广泛的合作对话平台。“10 +3” 和“10 +1” 合作机制,以及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 加拿大、印度等国家和组织建立的对话伙伴关系,就是东盟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开展“ 外向型” 经济合作的有力举措。这种开放的合作理念,为东盟的发展提供了强 大动力。

千百年来,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可以说就是大国关系纵横捭阖的历史,小国、弱国在大国博弈的棋局上常常没有 发言权,但东盟的出现改变了这个历史规律,东盟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正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都处于 不断变化与演进过程中,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的大背景下,东盟也面临着如何调整自身发展战略、调整内部运行机制等改革问题。人们期待着东盟能够通过不 断的充实、完善、提高,成为本地区和平稳定的坚定维护者和保障整个亚太地区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为重庆 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卢国学)

 

《东盟宪章》:用 “ 东方智慧 ” 凝聚东盟

解 放日报:被誉为第 13 届东盟峰会 “ 最大看点 ” 的《东盟宪章》 20 日在新加坡由成员国领导人签署批准,在今后一年内经东盟各国国会通过后,有望于2008 年 在曼谷举行的下一届东盟峰会上生效。此间分析人士认为,《东盟宪章》是一份适应东盟自身现状特点的法律文件,它将使东盟从一个松散的组织,转变成为一个更 具凝聚力、更有效率和更以规则为基础的组织,促进东盟走向以宪章为本的共同体。和本届东盟峰会的另一项成果 ——— 《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一道,《东盟宪 章》将成为东盟迈向更深层次一体化的引擎。

 

东盟首脑会议开幕之际: 40 岁的心脏跳动更有力

    文汇报:第 十三届东盟首脑会议、第三届东亚峰会、第十一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第十一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等东盟系列峰会将于19 日至22 日在新加坡举行。本 届东盟首脑会议的主题是 “ 同一个东盟,处于活力亚洲的心脏 ” ,从中人们不难解读出两点深意:东盟将更加 “ 同一 ” ,东盟将更具有活力。对于刚刚步入 “ 不惑之 年 ” 的东盟而言,本届峰会的三大议题也鲜明地预示着:这将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

东盟系列峰会的战略关注

    新华网新加坡11月19日电(记者冯坚 许钺乃 张永兴)世人瞩目的东盟系列首脑会议将于20日在新加坡拉开帷幕。今年又恰逢东盟成立40周年。从 1967年8月诞生至今,东盟在各层面的合作日益扩大和深化,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如何应对不断变化的周边和全球形势,继续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如期实现 2015年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战略目标,已成为东盟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这次峰会的重要议题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东盟系列峰会

    光明日报:第十三届东盟领导人会议、第三届东亚峰会等东盟系列峰会将于本月19 日至22 日在新加坡举行,东盟轮值主席国新加坡将此次东盟系列峰会的主题定 为 “ 处于活力亚洲心脏的一个东盟 ” ,而东盟宪章、东盟经济发展蓝图、气候变化、环境与能源等议题将成为本次东盟会议的主要议题。

历次东盟首脑会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自1967年成立以来已先后举行了13次首脑会议,重点讨论了成员国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发展合作关系的问题,并取得积极的成果。

     1976年2月23日至24日,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东盟5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1977年8月4日至5日,第二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确定东盟将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等国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会议通过了《马尼拉宣言》。

     1992年1月27日至28日,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东盟6国首脑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

     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通 过了《曼谷宣言》,签署了38项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会议还决定在两次正式首脑会议之间每年召开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东盟7 国首脑及与会的老挝、缅甸、柬埔寨(当时3国尚未入盟)3国领导人分别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区条约》。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 大胆措施” 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安全合作的文件。

     2001年11月5日至6日,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加速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优先合作项目。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2007 年1 月13 日,第12 届东盟
首脑会议在菲律宾宿务举行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上通过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 东盟共同体” 宣言,确定了东盟将向关系更加密切的共同体挺进。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 第十次东盟首脑会议 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两份文件,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2005年12月12日,第11次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 吉隆坡宣言 》,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参加第 13 次东盟首脑会议的
东盟各国领导人合影。

     2007年1月13日, 第12次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 。东盟国家领导人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并决定成立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东盟宪章。会议签署了有关在2015年前建成东盟共同体、保护和促进海外劳工权益等宣言,还签署了本地区第一份反恐公约。

     2007年11月20日, 第13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 。与会各国领导人在会上就东盟今后的发展、加快一体化建设、迎接新形势下的各种挑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东盟领导人在会上签署了《 东盟宪章 》和《 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 》等重要文件。

东盟外长系列年会

     东盟外长会议:是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组织机构主要部分,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但东盟的重大问题 由东盟首脑会议作出决策。外长会议由东盟成员国外长组成,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会议。东盟外长会议还定期举行非正式会议。1991年7月,钱其琛外长第一 次出席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自此,中国外长每年都出席东盟外长会议的后续会议。

     东盟-中日韩(10+3)外长会议:是指东盟10国加中国、日本、韩国3国外长举行的会议,它是10+3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框架下的一个专业部长级会议机制。会议在东盟外长会议后举行。首次10+3外长会议于2000年7月在曼谷举行,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在会 上提出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的合作重点应放在加强金融、经济和科技等领域。

     东盟地区论坛:1994年在曼谷成立,是讨论亚洲安全的最大论坛,主要就亚太 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论坛外长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一般不设具体议题,以漫谈的形式进行,也不产生决议、声明之类具有约束性的文件。参加会议的 成员有东盟成员国、东盟对话伙伴以及东盟观察员,此外还有蒙古、朝鲜。1994年7月,中国作为东盟磋商伙伴国参加了首届论坛会议。截至2004年论坛已 举行了11届会议。

     东盟与对话伙伴国会议:始于1978年,是东盟外长会议的后续会议。其10个 对话伙伴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和美国。每年由东盟成员国和对话伙伴国的外长出席会议,主要讨论政治、经济、 东盟与对话伙伴国的合作等问题。中国于1996年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

     东盟与中国(10+1)对话会:中国与东盟对话进程始于1991年。2001 年7月,唐家璇外长在河内举行的东盟与中国10+1对话会上指出,中国-- 东盟关系正在走向更加稳固和成熟的阶段。他2002年在文莱的10+1外长对话 会上提出了全面启动自由贸易区谈判、湄公河流域开发和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等3点建议。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及其主要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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