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由贸易区及其发展动态
信息来自: · 作者: · 日期:07-08-2008

1959 年 1 月马、菲成立《东南亚经济合作条约》的组织,是东盟雏形。泰有意参加。

1961 年 7 月 31 日 马、菲、泰在曼谷马立《东南亚联盟》,是东盟前身。

1963 年马菲土地纠纷,外交关系中断,联盟陷瘫痪。

1966 年关系好转,又开始恢复重组。

1967 年 8 月 7-8 日印尼、菲、新、泰外长、及马副总理在曼谷举行部长会议,正式成立《东南亚联盟》。

1967 年 8 月 29-29 日在吉隆坡举行首次部长级会议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即 ASEAN ,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 NATIONS 。

1968 年 8 月东盟在雅加达举行第二次部长及会议,讨经济和其他非政治问题,加强了组织。

1969 年 12 月东盟在马来西亚的金马仑举行第三次部长及会议,讨经济与其他非政治问题。

1971 年 3 月在马尼拉举行第 4 次部长及会议,讨论经济与非政治问题。

1971 年 11 月东盟 5 国外长在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和平、自由、中立区宣言)。

1972 年 4 月在新加坡举行第 5 次部长及会议。

1973 年 6 月第 6 届部长及会议,拒绝苏联提出的《亚洲集体安全体系》。

1974 年 5 月东盟第 7 届外长会议在雅加达举行,讨论了对华关系、中立化、印支局势、成员国的经济合作。

1974 年与欧共体研究稳定商品价格、降低关税税率、技术转移与其他合作事宜。

1975 年东盟第 8 届外长会议在吉隆坡举行,一致同总建立东盟贸易协商机构,以便建立东盟国家的贸易优惠体制,同年设立了 1 亿美元的共同基金 ,协助成员国外汇结算困难。同年召开东盟工商联合会第二届会议、东盟港务局成立、东盟石油理事会成立。

1976 年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签署《巴厘宣言》,政治上主张相互尊重独立和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内部纠纷;经济上主张成员国就本地区的发展计划采取合作行动、最大限度利用本地区的天然资源、进行特惠贸易安排。在组织上设立东盟常设秘书处。在东盟的市场自由化上迈向前一步。 同时也决定兴办五个《东盟企业》,即印尼尿素厂、马来西亚尿素厂、泰国的纯碱厂、菲律宾的过磷酸盐厂及新加坡的柴油机厂。

1977 年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签署马六甲海峡航行安全协定。

1978 年东盟第二次首脑会议在吉隆坡举行,重申建立和平、自由、中立的地区,确定东盟扩大经济合作,加强同美、日、澳、新西兰和欧洲共同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对话《用一个声音说话》,加强东盟在国际中的地位。同年与日、澳、美举行会议。总统与东盟每年进行一次对话。

1981 年东盟区域金融合作机构成立,总部设在新加坡。

1982 年 1 、 5 、 11 月东盟先后召开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增加 1948 种在东盟各国间享受关税优惠的商品,使享受关税优惠商品达到 8563 种,协调经济计划,进一步削减东盟国家间的商品关税并在亚洲地区扩大贸易,同意东盟各国之间进口值达 1000 万美元的项目给予 20%---25% 的减税待遇,并决定将食品项目的减税率增加到 50% 。

1984 年文莱独立,加入东盟成员国成为会员 ,东盟由五个成员国变为六个。

1985 年东盟和欧共体部长级会议在曼谷举行,会后发表联合声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支持国际自由贸易。

1986 年签署 6 国能源合作协议及石油安全协议。

1987 年日本设立《东盟日本发展基金》,由日本政府和私人企业界向东盟提供 20 亿美元的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加强东盟国家的产业基础。

1989 年第 10 届东盟议会组织大会在马尼拉举行,会议主题是《 21 世纪的东盟》,其中包括成立 东盟共同市场、建立统一货币 、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等。 9 月东盟在曼谷召开经济部长会议,协商对亚太经济合作的立场并对 APEC 部长级首次会议的态度。各国一致同意派部长出席这次会议并表示支持这次亚太经济组织会议。

同年 12 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首次提出了 《经济增长三角》的合作模式。

1990 年第 23 届外长会议讨论了东亚经济集团( EAEC )的设想。

东盟签署光导纤维海底电缆铺设和维修协议,预计耗资 3.2 亿美元, 1995 年论著完成。

1990 年 10 月 在吉隆坡召开的东盟第 22 届经济部长会议提出在 15 年内建成 &t; 东盟自由贸易区 > , AFTA 的建议。 并采纳了以产品种类为基础的共同特惠关税的做法。同年东盟能源部长会议批准了东盟能源的长远计划,同意建造一条跨东盟各国天然气管道,决定设立联合电力网,保证各国得到稳定的电力供应。

1991 年同意 15 年内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提交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讨论决定。原则上决定接受马来西亚提出的 EAEC ,《东亚经济核心认坛》。

1992 年东盟首脑会议于新加坡召开, 6 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区〉,《 1992 年新加坡宣言》, 6 国经济部长还签署了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铺路的《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 CEPT , 6 国一致同意在 15 年内建立并参加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关税最后降至 0%--5% ,基本实现成员国之间免税。会议决定从 1993 年起在东盟内部实现优惠关税制度,将工业制成品、加工农产品及资本产品均列入优惠关税产品内,使减税产品从 11 大类增到 15 大类,商品品种扩大到 3000 种,但各方未能就降低关税的实施细节达成协议。 同年 7 月发表了《东盟关于南中国海宣言》,强调〈 必须用和平手段〉解决南中国海争端。 越南、老挝首次应邀出席东盟国家外长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被吸收为东盟观察员。

1993 年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开始实施。 决定成立《东亚经济论坛》 EAEC ,还宣布成立《东盟地区论坛》 ARF

1993 年东盟与中国首次经贸和科技合作磋商会议在北京举行开发表联合公报。

199310 月越南共产党书记杜梅访问新加坡。越南申请加入东盟。 1994 年起 6 国同意互相降低关税和在 15 年内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1994 年东盟 6 国和 7 个对话伙伴、 2 个磋商伙伴国以及东盟观察员等 18 国参加会议讨论亚太地区政治与安全问题,建立区域信任和安全措施,维护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

1993 年 5 月东盟 6 国以及老、缅、越等 10 国的 19 位官员在马尼拉举行会议,讨论并提出建立东南亚共同体的设想。

1993 年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同意建立一个跨国开发区,《发展三角》。

1993 年 7 月接受越南为其成员国。 缅甸、柬埔寨以客人身份被邀请至主办国,并实现了设想中的《大东盟》 10 国高级官员首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公报,强调东盟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增加东盟在促进东南亚和亚太地区政治对话中的作用。

1993 年 9 月第 26 届东盟经部长会议在清迈举行,主要讨论缩短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期限,把未加工农产品列入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及开放服务贸易等问题。与会代表一致同意缩短自由贸易区内降低税率的实施期限, 普通商品的减税期从 10—15 年减为 5—10 年,从 1995 年 1 月 1 日 越实施(关税 0—5% 从 2005 年越实施)。

1993 年东盟决定将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时间提前到 2003 年,比原计划缩短 5 年。

1993 年 12 月亚太经合组织会议,通过了《茂物宣言》提出 APEC 发达成员国和发展中成员分别在 2010 年和 2020 年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

1995 年部长级会议决定在 2003 年以前实现取消未加工农产品税率的计划,以 WTO 的有关规定作为依据,逐步削减未加工农产品的税率。该计划包括的农产品共有 2500 余种,其中 2000 种将削减一般税,其余 500 种将给予特别减税优待。此外,会议还就减税期限由 15 年减为 10 年,将工业品列入减税范围、减少非关税壁垒 、减少东盟各国分歧等问题展开讨论。

1997 年东盟接受老挝、缅甸为成员国。

1997 年 12 月中国主席江泽民出席在吉隆坡举行的东盟 — 中国、日本、韩国( 9+3 )会议。

1998 年原则上接受柬浦寨为第 10 个成员国,具体时间另定。

1999 年 4 月宣布接纳柬浦寨入盟,完成建立大东盟愿望。大东盟人口 5 亿,土地 450 万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 7000 亿美元,为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 2.27% 。世界国内生产总值是 308762 亿美元

2000 年文莱提出在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各国大体同意 2000 年是大体上实现《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将有关商品关税降到 5% 以下,估计可有 90% 的有关商品达到此水平。

2000 年制定了《 东盟服务业框架协定》〈东盟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定〉 ,各国还同意于 1996 年开始讨论 服务业开放详情,预定 1998 年以前完成 。这次会议对东盟经济一体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000 年 12 月东盟第五次首脑会议在曼谷举行,邀请了缅甸、柬浦寨、老挝 3 国总理参加,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协议〉,提出 2000 年东盟扩大为 10 国的目标。这次会议决定在 2003 年再次降低关税至 0% ,而不是 0—5% 。东盟在 2000 年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将近 90% 的目标。

AFTA 的作用:

市场主导一切。

AFTA 削减关税,通过 CEPT 对关税较规范化的机制,使成员国的工农业产品在区内受到一定的优惠与保护,较自由流通,作用是以此扩大市场,增加商机,增强竞争力。成员国在区内的有投资的自由、享有优惠。

对外以东盟作为一个经济体展开谈判,争取区内的共同利益。

东盟区内先开放,以后才到顾及 WTO 。

东盟对吸引外资有利,因其市场明显扩大了。

东盟已承诺在 2020 年以前实现 APEC 区域内的投资与贸易自由化。东盟是其成员国走向全面投资与贸易自由化的第一阶段。

东盟的主要障碍是成员国间的经济差距过大。

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对外的谈判地位将会加强。

在东盟内部的商品将可自由流通,但劳力并不能自由流动。它并不是共同市场,因共同市场要求市场内的要素可以自由流通。东盟要走向共同市场实际上还有一段长远的距离,因其成员国的经济差距太大。

东盟原来内部的交易量并不大。

科技的进步肯定会使世界各国走向更富裕,但无法使各国走向绝对平等的道路。落后的国家,其经济发展只能是逐步上升,而不能突然上升。

联合国的角色将逐渐加大。虽未达到理想水平,但最近联合国的表现也比以前更有作为。

国家可以富裕,但其财富并不一定能平均分配。有时经济失衡,造成部分人民失业,在政治上也会带来不安。

经济发展、财富分配、就业、劳力自由流动、资源价格、币值、卫生保健应趋向平衡。

劳力若能自由流动,贫富不均较易平衡。因国界的局限,各国过度强调其主权与利益,缺乏国际主义精神,实难解决贫富不均的问题。

若从保证人类最低的生活水平来研究,或许较易解决,冲突面可能不大。

另一可能是从币值、易货交易、物流、人民的基本需求方面研究也许会有答案。

供求不平衡,资金周转不灵,并不代表人的生活有问题。这只是制度与技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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