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英语: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個國際組織,由53個主權國家(包括屬地)所組成,成員大多為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英聯邦元首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同時身兼包括英國在内的16個英聯邦王國的國家元首,此16國構成了一個現代版的共主邦聯。基於其歷史淵源,雖然其正式名稱直譯是“國家聯邦”,漢語中一般仍稱為“英聯邦”(中国大陆、港澳地區)、“共和联邦”(馬來西亞、新加坡)或“大英國協”(台灣)。英語裏,一般通稱為“the Commonwealth”(“联邦”),此外在非英聯邦國家亦被稱為“British Commonwealth”(“不列顛聯邦”),用以區分世界其它聯邦或邦聯。
概況
参见:大英帝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大英帝国的版图逐渐崩解,各殖民地争相独立。1920年代,英国开始考虑放宽政策,允许各殖民地自主。1931年,国会通过《1931年西敏法令》,创设“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要求其成员国基于共同的历史背景,彼此独立但维持自由平等的关系。1949年,其名称被改为“Commonwealth of Nations”(國家联邦),并沿用至今。
大英帝國的形成是300多年來貿易、移民與武力征服的結果,期間也有和平的商業和外交活動。帝國在全世界範圍内協助傳播了英國的宗教、信仰、法律,制度、人文、科學、技術、商業、語言、管理模式。帝国霸權幫助英国本土實現了驚人的經濟成長,並使其在國際政治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随着英國本土的民主繼續深化,海外領土的人民大多已經可以決定其政府的政策與未来,包括立法機關全面選舉和直選行政首長。當然其總督仍舊由英國本土委派全權代表英國,直接控制其外交和國防的權利。
2013年3月11日晚,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了英联邦首份阐述其核心价值观的文件——《英联邦宪章》,这是“英联邦发展与革新历程中一个重要里程碑”。《宪章》总结阐释了54个联邦成员在民主、人权、法治、国际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等16个方面的核心价值观和共同原则,它旨在维护联邦成员间的紧密联系、维持英国在联邦的影响力。2012年12月,该宪章由54个英联邦国家政府首脑签字通过。[1]
以下國家(地區)在歷史上和英國均沒有任何關係:
以下國家(地區)曾經為大英帝國的領土和殖民地,但在現在不是英聯邦的成員。
國家/地區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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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省、新罕布什爾、羅得島、康涅狄格、紐約、賓夕法尼亞、紐澤西、特拉華、馬里蘭、弗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佐治亞 | 原為大英帝國在北美洲的殖民地範圍之一,現為美國的13个州,參看北美十三州。 |
埃及 | |
蘇丹 | |
緬甸 | 1948年脫離英國獨立而退出。 |
愛爾蘭 | 獨立初期仍為會員國,1949年改制為共和國而退出。 |
南也門 | 於1990年與北也門統一而退出,後由新成立的也門重新提出加入申請。 |
香港 | 在1997年前為英國海外領土,但因香港主權移交,不再是英國海外領土。目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 |
津巴布韦 | 英联邦在2002年时宣布对津巴布韦停权一年处分,津巴布韦则于不久之后主动退出作为回应。 |
斐济 | 2006年12月,發生軍事政變,因而被取消會籍。 |
甘比亞 | 2013年10月2日,宣布退出大英國協。 |
根據愛丁堡標準(但不一定是哈拉雷標準),下列地區为潜在会员。未来有一定的可能性可以得到加入英联邦的机会。但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