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建议刑事责任年龄须满14周岁
信息来自:新华网 · 作者:记者卢苏燕 · 日期:28-04-2021

2014年05月14日 11:15:02

  新华网斯特拉斯堡5月13日电(记者卢苏燕)欧洲委员会13日发布欧洲最新未成年人刑法报告指出,欧洲各国应该尽快完善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建议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须满14周岁。
 
  报告起草者表示,一个人在14周岁以前,无论在情感、心理还是智力等方面,都还没有发育成熟,根本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有必要将完全负有刑事责任的年龄设限在至少须满14周岁。经验证明,把年龄过小的未成年人视为罪犯,尤其是把他们投进监狱剥夺自由等极端做法,将给他们一生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甚至使其无法重返社会。
 
  报告说,目前欧洲各地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差别很大,如苏格兰规定是8周岁,比利时规定是18周岁,而且在有关执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在匈牙利、爱尔兰、卢森堡和波兰等,尽管规定了担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但在处理重大犯罪案件时,又按特例执行,对不满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刑罚。
 
  欧洲委员会表示,欧洲各国应该特别重视完善针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使其更合理和行之有效。此外,欧洲各国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采取各种手段,首先是从教育等方面入手预防青少年犯罪,其次是提倡采取其他方法取代监禁等刑罚,从而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囚犯的数量。
 

 [责任编辑:孙扬 ]

中国社会科学网
UNCTAD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
Country Report
Trading Econom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全球政府债务钟
My Procurement
阿里巴巴
Aliba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