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营运开放申请
信息来自:e 南洋 · 作者: · 日期:30-10-2020

 

20201030

(吉隆坡29日讯)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修订后的数字资产准则,已于昨日开始生效,有意营运首次交易发行(IEO)平台,和成为数字资产托管人(DAC)者,可向该机构申请和注册。

证监会在昨日文告表示,有兴趣人士可于明年215日之前向提出申请。

证监会提醒民众,在未经注册下,不得在我国提供、发行或分发数字资产。

任何人在未经允许下营运数字交易,以及提供或分发数字资产,一旦罪成将被处以最多10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证监会希望通过最新准则促进数字资产领域的创新,同时管理其风险并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利益。

今年1月,证监会宣布允许企业通过该委员会注册的IEO平台,发行数字代币以筹募资金。

在最新准则下,IEO平台营运商需要对发行人进行精密审查,确保发行人遵守数字资产指南,以及防洗黑钱及恐怖主义融资指南。

 

数字资产指南也规范了托管人所提供的资产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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