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府采购势在必行
信息来自: · 作者: · 日期:25-05-2009

20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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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施行,经济社会领域的电子化进程已势不可挡,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是广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运用 “ 电子化 ” 助推政府采购 “ 大提速 ” 势在必行。

   落后手段和方式将淡出

  目前政府采购工作日趋规范,而传统的自由采购手段和方式普遍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面对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和快速推进的政府采购工作,落后的采购手段和方式越发显得 “ 力不从心 ” 。主要弊端有:

  采购信息闭塞尽管法律规定招标类采购信息应在全国性指定媒体上发布,但实际采购信息发布量仅仅是 “ 冰山一角 ” 。不少地方的采购信息仅在当地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知晓率低。所谓的公开招标仍囿于当地的 “ 小圈圈 ” ,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不够激烈,政府采购市场不够繁荣。

  采购程序僵化一些采购代理机构习惯于按部就班地操作采购事宜,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让供应商疲于奔命,路途遥远的供应商更是苦不堪言。通常仅从采购公告上是无法判断能否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见到招标文件后方可做出理性判断。而要取得采购文件必须通过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供应商往往得往返 数次,而对最终结果如能否参与采购竞争、参与后能否有把握成交还无法知晓,徒增供应商的前期成本。

    “ 电子化 ” 时代已经来临

  计划申报、批复实现 “ 电子化 ” 有关部门应在短期内开发出采购计划申报系统软件,并免费提供给各级采购人使用,采购人需要采购时通过网络向同级财政部门直接提交采购计划,财政部门通过网络进行审批,并将经批复后的采购计划传递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

  信息发布实现 “ 电子化 ”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借助网络手段将采购信息及时传送到指定媒体,确保公开招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 “ 公开 ” 。

  资格审查要实现 “ 电子化 ”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前期审查时,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资格性认定材料递交给采购方,而不必通过实地方式提交,尽可能地减少供应商的时间占用;采购方还可主动登录网站,查阅核实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文件制作和发售实现 “ 电子化 ” 招标采购机构应制作通用文档格式的采购文件,向供应商同时提供纸面的和电子采购文件,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部 分地区在积极推行免费招标文件,如供应商可以直接从政府采购网站免费下载采购文件,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投标供应商,值得完善后推广。

  交易平台要实现 “ 电子化 ” 各地要积极建立政府采购网站,为 “ 电子化 ” 交易提供平台,从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做起,不断积累经验,最后把 “ 电子化 ” 逐步扩展到整个政府采购领域。

  开标、评标实现 “ 电子化 ”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采购结果的准确性,开标的有关情况应及时地输入计算机,评标工作推行无纸化,有条件的地方应高标准地建设开标和评标场所,添置必备的计算机设备,为 “ 电子化 ” 提供物质保障。

  监督管理实现 “ 电子化 ” 政府采购的具体操作实现 “ 电子化 ” 后,监管工作随之简化了,但另一方面难度加大了,监管部门要通过计算机网络对采购活动进行实时监管。针对新的工作方式,监管部门要积极应对,不断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督管理的能力。

  档案存储要实现 “ 电子化 ” 政府采购的档案资料非常重要,需要妥善保管。而纸面的档案容易散失和损坏,因此应通过 “ 电子化 ” 手段对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实现采购档案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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