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信息公开 打造“透明、服务、民主”政府
信息来自:IT168 · 作者: · 日期:28-11-2008

2007-05-10

IT168 专稿】 2007 年 4 月 2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颁布,并将于 2008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标志着中国各级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该条例的出台一方面是全国各级政府大力推动电子政务的必然 结果,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电子政府应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随着《条例》的实施和电子政务应用的不断深化,将进一步推动建设 “ 透明、服务、民主 ” 的政府目标。

电子政务推动《条例》出台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全国电子政务快速发展,为实现 “ 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 ” 提供了重要接入渠道和服务内容,逐渐成为创建 “ 透明、服务、民主 ” 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行政职能的行使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具体表现为 :

1 .电子政务发展提升了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 电子政务应用的不断深化加强了政府的信息交换能力,政府使用各种新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化管理,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传递信息、沟通信息以更快捷、更经济的方式进行,促进了行政程序简化,政府的整体行政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2 .电子政务发展满足了公众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服务需求。 电子政务的深入应用,使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充分实现监管和服务职能,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及时获取政府各方面的信息 , 直接表达自己的意志 , 提出对政府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要求 ; 政府也能够通过网站获知公众对公共 服务的要求及公众信息的反馈 , 并对公众提出的各种要求迅速做出反应 , 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的服务需求。

3 .电子政务发展降低了时空条件的制约。 在一些电子政务建设领先的部门和地方,已初步建立起了 “ 一站式 ” 服务平台,企业和公众面对的是一个功能整合的一体化政府,他们不需要关心是哪个部门为其提供何种服务 , 更不必到政府的办公场所,随时都可以登录到政府网 站,在网上就能获得自己所需要的服务。电子政务使得公众、企业、团体等组织真正成为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对象,政府角色定位相应地就从 “ 我管理人 ” 转变到 “ 我服务人 ” 。

电子政务发展缩短了政府决策流程,减少了政府管理环节,突破了政府服务的时空限制,满足了公众和企业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借助电子政务手段,政府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成为可能,而公众和企业通过电子政务应用,也对政府提供信息服务提出了更深更广的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 与权就成为必然。

为电子政务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条例》明确规定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等四类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

从国务院信息办和国务院办公厅委托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连续五年开展的 “ 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 指标体系来看,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的绩效水平之一 — 信 息公开指数,主要从概况信息、计划规划、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公开、专题专栏、办事指南等八个方面衡量。《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基本覆盖了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绩效指数。

政府网站建设几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基本依靠各级政府的自觉性,信息公开内容的随意性较强,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想什么时候公开就什么时候公开。《条例》的出台将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有了制度保障,政府网站建设将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从各级政府政府网站建设实践来看,各地方、各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初步形 成了覆盖面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渠道,使得各级政府网站成为公开政府公共管理信息的窗口,并在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长期实践证明,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和部门,都是由于其较早地颁步和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上海市、广州市等 “ 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为依 据,强调依法公开政府公共管理过程信息,市政府及各部门、各区县政府都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坚持 “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 ,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和 覆盖面,政府网站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计划规划、财政与公共项目投资、人事任免、行政许可等关键性政务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提供公民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服务。北京市、商务部、国家环保总局等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方式上能够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不仅公开办事 结果,而且公开办事过程,在质量上通过一套发布审核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有效。

国家层次的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必将带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使各地区、各部门丰富政府网站内容,更好地利用电子政务手段为公众服务有了制度依据。

良性互动,共同打造阳光政府

《条例》从制度上保证了电子政务应用的内容全面和更新及时,将有力推动电子政务向前发展。而电子政务发展也必将使政府职能行使更加透明,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改善,二者良性互动,共同打造 “ 透明、服务、民主 ” 的政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 .从静态信息到动态信息,建设透明政府:电子政务提供的快捷、及时、可追索的信息服务,将极大地调动公众的知情权需求。公众对政府的要求将从 “ 我要知道 政府已做了什么 ” ,逐步过渡到 “ 我要知道政府正在做什么 ” 和 “ 我要知道政府将要做什么 ” 方面。公众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更加动态化,政府提供的管理与服务也更加透明。。

2 .从职能信息到服务信息,打造服务政府:信息技术提供的强大的整合、共享功能,为实现一站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公众对政府在网上提供服务的需求将日益高涨。公众对政府的要求将从 “ 我要知道政府做什么 ” ,发展到 “ 我需要政府为我提供什么服务 ” 方面。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更加实用化,服务型政 府的形态将基本形成。

3 .从单向信息到互动信息,创建民主政府:电子政务应用的不断深化,信息技术在政务领域的不断应用,使公众与政府间不间断的相互沟通、相互交流成为可能。公众对政府的要求将从 “ 政府能为我提供什么信息 ” ,逐步发展为 “ 我需要政府为我提供什么信息 ” 。公众的参与性和主动性将大大提高,政府的民主管理方式也将 逐步改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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