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地区电子政府的发展与公务员教育
信息来自:中国电子政务网 · 作者: · 日期:19-12-2008

 一、亚太地区电子政府发展的现状和战略

    2005 年Accenture发布第四次电子政府研究报告。这次报告一共采访了北美、欧洲和亚洲22个国家,140个高级官员。Accenture根据电子政府的成熟级别将所有的国家,分为五个级别。第一个级别是成熟度最低的,它仅仅提供了有限的基本的信息。第五个级别是最高的级别,提供全面而完整的事务服务。根据Accenture公司最新调查,亚太地区部分国家的电子政府发展情况如下:

    加拿大的电子政府水平属于第五级别;新加坡、美国、澳大利亚的电子政府水平属于第四个级别;日本、马来西亚的电子政府水平位于第三个级别。在网络服务和电子政府成熟度上,加拿大名列第一,新加坡第二,美国第三,这三个都是亚太地区的国家。

    但亚太地区除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日本、马来西亚之外,其他大多数国家发展电子政府的环境十分薄弱,许多国家的发展都处于全球最低水平。加拿大、新加坡、美国居全球领先水平。韩国的电子政府因为实施了在线事务处理(如实施的反腐败的电子政府工程)而格外引人注目。日本有着雄厚的信息基础设施及人力资源,但其电子政府实施并未达到预期的目标,政府中的官僚作风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该国电子政府的发展。马来西亚近年来电子政府发展迅速,印度因为信息技术基础不错,并拥有大批IT人才也积极向前推进。整体来看,亚太地区电子政务的发展在政府网站、信息通讯技术(ICT)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方面的平均水平仍处于全球较低水平。

    (一)加拿大

     据加拿大ACCENTURE公司2005年4月8日宣布,该公司对各国电子政府服务进行的最新研究评估结果显示,加拿大在评分表上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这是加拿大连续三年在电子政府上排名世界第一。该公司根据客户关系管理、电子政府的“成熟度”等多项指标对22个国家和地区政府的电子政务水平进行了研究及打分,结果加拿大为71.3分(百分制),比排在第二名的新加坡整整高出15个百分点,不但连续三年蝉联世界第一,还拉开了与第二名之间的差距。去年加拿大和新加坡之间仅相差2分。在这22个国家中,南非得分最低,仅为13.7分。根据研究结果,该公司把各国的电子政务水平分为五级。只有加拿大一个国家处于最高级别五级。研究表明,加拿大政府之所以客户服务做得如此优秀,是因为它采取了独特的服务视角、方法,并提供了集成的政府服务平台和提供了网络服务的交叉代理。这给客户提供了多个通道,方便地进行交互。加拿大是第一个把公民和企业放在战略中心位置的国家,在加拿大,电子政府不是一个单纯的项目,通过它的建设和完善,政府各部门的服务都在发生巨大转变。

    加拿大政府在1999年提出,到2004年实现政府所有的信息和服务全部上网的宏伟目标。如今,这一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政府在线”战略的五大要素:实现对关键客户的主要政府服务的电子化。联邦政府的部门和机构的近200项重要的政府服务作为电子化的候选;建立一个通用的基础平台。其主要用来为的、电子政府提供必须的认证和安全服务,同时为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一个雄厚的电子交易平台,支持一体化服务的传递。制定最及时、统一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该标准涉及隐私、安全、身份认证、信息管理和采购工具;建立相关评估体系衡量居民和企业对电子服务的期望。其能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传递,同时,对国家的电子政府发展做出评估。引进企业模式的人力资源管理,为政府部门实现电子服务传递,提供所需的技能培训、招聘和挽留政府公务员。

    (二)美国

    2005 年Accenture发布第四次电子政府研究报告中,在网络服务和电子政务成熟度上,美国排名第三。Accenture根据电子政务的成熟级别将所有的国家,分为五个级别。第一个级别是成熟度最低的,它仅仅提供了有限的基本的信息。第五个级别是最高的级别,提供全面而完整的事务服务。美国属于第四级别。

     美国是较早致力于推动电子政府的发展的国家,也是电子政府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电子政府已经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突出表现有“网站多、内容全、网连网” 三个特点。2003年全美政府网站超过22000个,可以搜索到的分站点超过5100万;虽然美国电子政府还不能取代传统的政务模式,但其打破地域、时间限制的种种特点正在展现出无与伦比的优势,为美国政府完善职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FirstGov 是美国的“第一政府网站”。其在2000年9月22日开通,市民可以从这一单一窗口获得大部分的政府信息和服务,同时也是公众反馈的第一通路。所有美国州政府都允许FirstGov搜索链接它们的政府网站。FirstGov是美国电子政府的形象标志和服务窗口,它把美国电子政府绘成了一张网上交通网。只要进入了这个网站,就等于连通了整个美国的电子政府,它会根据你的需要,带你进入相应的政府网站。

     美国政府通过制定电子政府政策性文件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电子政务提供保障。据统计,美国共颁布了与电子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32部。其中最主要的有 1993年政府绩效法、1994年联邦采购简化法、克林格-科恩法(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和联邦采购改革法)、1998年政府文书工作消除法、2002年的电子政府法等。此外,还包括总统令和备忘录27项,预算和管理办公室制定的有关电子政府文件31个等,内容涵盖美国电子政府的战略、管理、资金、资源、安全、隐私保护、采购等诸多方面,为开展电子政务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法制保障。

    企业化电子政府是美国电子政府发展的战略选择,企业化政府能创造一种为顾客或类似于委托人提供的完整的在线服务。在主要理念有:以公民为中心,便于使用,业务流程转变、较低的成本和复杂性、投资回报率、兼容性、企业化的解决方案、绩效型、责任性、及时到市场、核心竞争力。

    (三)中国大陆

    2004 年《互联网实验室》的调查表明,中国大陆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深入,互联互通浮出水面,整合集成成为主流趋势;电子政务朝纵深推进,发达地区电子政务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中等发展地区开始稳步推进电子政务,相对不发展地区,开始有相对较大的动作,电子政务立法开始推进、各地开始思考规范化道路,先行者的政务公开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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