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与变迁
信息来自:中国权威经济论文库 · 作者:胡雪琴,陈勇 · 日期:12-10-2016

2008-09-05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银行业从一元银行体制逐步发展成为多层次的银行体系。1979年10月,邓小平提出“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从而正式拉开了恢复金融、重构金融组织体系工作的帷幕。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开始大张旗鼓地改革,由最初的政府司库,到中央银行与四大专业银行构成的二元体制,此后建立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变了中国银行业的竞争格局,并通过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分离开启中国银行业商业化进程,最终初步形成功能化完备的现代服务型银行体系。

   关键词:银行业,发展变迁,银行体系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银行业从一元银行体制逐步发展成为多层次的银行体系。1979年10月,邓小平提出"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从而正式拉开了恢复金融、重构金融组织体系工作的帷幕。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开始大张旗鼓地改革,由最初的政府司库,到中央银行与四大专业银行构成的二元体制,此后建立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变了中国银行业的竞争格局,并通过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分离开启中国银行业商业化进程,最终初步形成功能化完备的现代服务型银行体系。

  一、建立健全多层次银行体系

  银行体系初步形成。银行业是金融业的主体,是中国经济的融资主渠道,伴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国银行业不断壮大,结构不断变迁,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银行业已经有法人机构8877家,资产总额高达52.6万亿元。中国银行业结构的变迁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1979年至1983年,为适应中国整体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的银行系统相应进行恢复和重建,改变了中央银行作为财政出纳的金融角色,打破了单一的中央银行体制,构建起规范的双层银行体制。二是1984年至1993年,中国银行业在这十年间所表现出的最主要的特点是政府促进银行业竞争的意图开始显现,其间产生了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间的市场竞争势头逐步显现。三是1994年至2003年,政策性银行设立,《商业银行法》的正式颁布使四大专业银行在业务上开始向更具商业功能的银行转变。东南亚金融危机后,中国政府深刻意识到金融危机的潜在可能性和破坏性,通过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以及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等措施进一步加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四是2003年至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公开上市是这一阶段银行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迄今为止,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大型银行都已经成功上市,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业银行的股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开启新纪元。作为我国银行业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和成功上市,初步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资本充足率提高,资产质量改善,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增强;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在内的八家银行也已成功上市:城市商业银行中,北京银行等率先上市,在不断改革的同时扩充融资渠道,政策性银行中,国家开发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已经获批,商业化改革的帷幕逐步拉开。

  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推进,中国银行业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银行业的主要问题已经从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转向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等问题。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主要矛盾逐步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机构发展不平衡,大银行改革发展相对较快,中小银行特别是小银行改革发展相对滞后,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改革先行,中西部地区改革发展相对缓慢;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金融改革在深度、广度和实效上明显优于农村金融改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这些矛盾不仅成为银行体系自身均衡发展的障碍,而且制约着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因此,有必要继续深化各层次商业银行的改革,完善银行业的结构。

  二、转变经营模式并加快金融创新

  从金融学角度来看,中国的银行体系改革是一个不断消除金融抑制和推进金融自由化的过程,通过对利率管制、信贷干预、准备金制度、市场竞争主体、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改革,金融自由化程度逐步提高,体现在利率市场化和灵活化的提高、信贷干预的减少、市场竞争主体的不断多元化以及对业务范围限制的放松。但是由于改革的进程还在不断推进过程中,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仍然带有比较强烈的金融抑制特征,所以,目前中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仍然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以及各家商业银行应紧紧抓住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契机,继续坚持推进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改革。

  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迈进。面对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信息化和全球化已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模式提出新的要求,无论是从日益激烈的国际金融竞争,还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内部因素考虑,综合经营都将成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未来趋势。现阶段我国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在管理体系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构成了分业经营的监管体系。这是我国宏观金融政策需要与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内在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在金融市场发育与制度建设及监管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作出的比较现实的选择。分业经营在整顿金融秩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暴露出来。

  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显。《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政策措施的出台为金融业在分业框架下实践综合经营提供了政策依据,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三业出现了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长期隔离的状态被打破,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意味着我国分业经营的金融框架将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事实上,一些大型银行正不断地向证券、保险领域扩张,形成业务涵盖银行、证券和保险的金融控股集团。

  金融创新下的全面风险管理。中国银行业改革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进行金融创新的过程。经过持续不断的金融创新,中国银行业出现了一系列新事物,如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资形式、新的支付手段以及新的金融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等。但由于过分强调金融创新,忽视风险管理,造成了金融风险大量累积,很多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经营困难,甚至到了破产的边缘。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中国开始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采取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随着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状况大为改善。然而,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还是相对较低,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将愈加复杂。因此,可以预见,风险管理在以后的金融创新中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风险管理将贯穿金融创新的始终。

  三、均衡内外开放

  中国银行业开放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银行业对外开放,引进外国资本;二是指银行业对内开放,即对国内民营资本开放。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由来已久,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基于中国特殊的国情,我们不仅要强调银行业对外开放,也要强调银行业对内开放,只有二者均衡发展,中国银行业才能健康稳定发展,才能更好地为经济服务。

  稳步推进对外开放。自1980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以来,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已经有将近三十年的历史。外资银行的机构从代表处发展到分支行,再到合资银行、独资银行;经营地域从沿海到内地,经营的业务从外币到本币,从批发到零售。外资银行已经深深地渗透到中国银行业的各个方面,成为中国银行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国内银行在向外资开放的过程中,自身也在多个方面得到了发展。首先是经营理念的改变,部分中资银行已不再仅仅追求存贷款规模的扩张,而是开始以实现利润和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其次是管理方法的改善,银行开始在整体成本管理的同时加强内部成本的管理,并从一味追求网点扩张和人员数量转向注重机构的精简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再次是银行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开放促进改革,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促使金融体制的改革更加全面、深化和迅速;最后是加快金融服务市场的建设,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动力。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成熟,总体规模较小,结构不甚合理,通过开放金融服务市场,引进国外大型银行机构来改善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总体结构,从而带动整个金融服务市场的成长。

  逐步推进银行业对内开放。1996年1月12日,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在北京成立。2004年8月18日,中国首家民营银行浙商银行宣告开业。这是一家真正的民营银行,共有股东17家,其中16家是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占85.71%。

  从现阶段看,中国在包括金融业在内的长效政策上,比较偏重于对外资的开放、对外资的优惠。但是,无论是外国资本还是国内民营资本,都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我国银行体系目前处于非国有即外资的局面,应该逐步缩小银行业在区域布局和服务供给方面的城乡差别,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适当加快我国银行业对内开放的步伐,逐步消除银行业对民间资本不合理的准入壁垒。银行业对内开放有利于优化金融结构、完善金融体系、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在我国国有产权垄断的金融体系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只有开放金融市场,培育和引入不同产权主体,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银行对内开放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同时,银行业对内开放可以规范和疏导民间信用组织和地下金融活动,从而规范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和统一发展。因此,中国银行业既要对外开放,也要对内开放。就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发展而言,在加大对外开放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推进对内开放,意义极为深远。

  四、金融监管体制的不断健全

  20世纪80年代前,中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因而没有现代意义的银行监管,当然更谈不上银行业的监管体系。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中国银行体制的改革,现代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开始构建。1986年,国务院颁布《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正式成立,同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颁布,这些标志着中国银行业的监管体制从无到有,不断发展。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银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体系应该相应地进行调整和完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应该致力于构建中国银行业有效监管体系,全面提高银行业创新发展水平和整体竞争能力。对综合经营机构的管理如果延续分业监管的办法,是不能满足金融综合发展趋势要求的。在综合经营和分业监管共存的情况下,专业监管机构由于监管范围的束缚,部门利益时常发生冲突,对于跨行业金融产品的监管权力或是相互争夺或是相互推诿,造成不同程度上的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因此,仅仅依靠各专业监管机构的"主动性"协调难以对众多跨行业金融产品实施有效监管。面对综合经营在我国初露端倪的新形势,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改革压力,监管部门正在不断根据金融业发展的特征做出阶段性的调整,以适应现阶段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需要。虽然分业监管格局将延续,但加强协调配合的大监管思路已浮出水面。2008年2月20日,"一行三会"共同制定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公布,《规划》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交叉销售、相互代理等多种形式,开发跨市场、跨机构、跨产品的金融业务",在监管方面,强调要"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当银行体制与整个经济体制相适应时,银行体制就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则削弱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选择的是渐进式改革道路,决定了中国银行业的渐进式改革道路。经过三十年的改革,中国银行业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多个方面取得了长是的发展,但银行改革远未结束,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注定银行改革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作者:胡雪琴陈勇

   出处:中国金融

   单位:南开大学金融系

   经济类别:银行保险

   库别:国内论文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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