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革同行为改革奉献智库成果
信息来自:新浪财经 · 作者:钟智文 · 日期:17-11-2016

2016-10-26 

与改革同行为改革奉献智库成果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成立25周年

  题记:

  这是一个只有50来人,却网聚了上千名高层次专家、学者的社会智库。它不吃“皇粮”,却主动担当起为中国改革提供智力成果的重任。这个社会智库闻名遐迩,它就是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1991年11月1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诞生。25年来,该院向中央有关部委提交了200多份政策建议报告,出版了290余部改革研究专编著,公开发表了2000多篇改革研究论文。这些成果,有些直接为中央决策采纳,有些被用作出台改革政策和法规的重要参考,有些在理论界发挥了引领作用,获得了包括“五个一工程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国发展研究奖”等在内的多个国家级奖项。

  以改革的办法建设新型社会智库

  25年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坚持以改革办法办院,探索实践新型社会智库的发展之路,努力建设中国改革智库。

  体制机制创新是社会智库的生命线。没有体制机制创新,社会智库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中改院始终坚持改革办法办院,走出了一条社会智库发展新路子,形成了“网络型、国际化、独立性”的机构特色。

  第一,坚持“小机构、大网络”的运作机制。

  25年来,中改院逐步形成了由2000余名来自50多个中央相关部委以及31个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和重点高校的专家学者构成的“大网络”,其中核心层网络专家有100人左右。50人的“小机构”,凝聚起了“大网络”,有效整合多方面的智力资源,为不断提高研究质量提供了重要支持。

  第二,坚持不断扩大国际交流合作。

  在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下,中改院长期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中德双边政府合作项目,与数十个国家的政策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中改院曾为博鳌亚洲论坛唯一的智力支持机构,连续为5届论坛年会提供主题议题设计等智力支持;2007年,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研究撰写以“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为主题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向外交部提交2014年APEC峰会主题议题研究报告;2014年发起设立中欧改革论坛,率先提出并不断建言加快中欧自贸区建设,引起广泛关注。

  第三,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中改院从建院开始,坚持公益导向,企业化运作,不要财政拨款,依靠社会力量办社会智库,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1992年中改院就主动退出财政事业编制,不要财政拨款,由此走上“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积累,自求发展”之路。除了密切跟踪研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课题,为决策部门提交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报告,为改革培养高素质研究和实践人才外,中改院自筹经费建设中国改革信息库。以“抢救性收集、系统性梳理、妥善保存改革史料,真实记录改革历史,客观反映改革进程,宣传改革开放,促进改革共识”为目标,建立重大改革决策者、亲历者、实践者访谈影音资料库,目前已经访谈130多位,计划2016年内完成对200位左右重要改革人物的访谈。

  作为一家聚焦改革研究、以服务改革政策决策为己任的社会智库,25年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改院)围绕我国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研究,适时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1.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行探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20世纪90年代初,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仍是一个新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中改院较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方面进行了探索。1991年,迟福林院长提出“社会主义也需要市场”、“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改革思路”等政策主张。1993年始,中改院陆续出版了《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一套10本中英文丛书,深入探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1999年,中改院对中国经济转轨20年的基本经验进行了总结,出版《中国经济转轨二十年》专著。2002年1月,受国务院体改办委托,形成“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从国有企业到国有资本。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改院率先提出了“从国有企业向国有资本过渡”的改革建议。其中包括:加快实现从国有资产管理向国有资本管理的根本性转变;从国有企业数量目标的追求转向国有资本总体效益的实现;建立国有控股公司,着力培育国家“种子队”;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

  建立以股份制为主体的企业结构,是中改院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的建议。中改院在全国率先举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培训班,培养了全国最早的一批股份制经济规范化运作人才。1990年代中后期,中改院推动职工持股改革,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系列建议报告,举办大批培训班,在实践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98年,中改院提出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建议。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小组调用中改院刚形成的《中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报告,用作文件起草的重要参阅件。

  进入21世纪以来,中改院提出“以公益性为重点调整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的建议。一是对国有资本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把更多的国有资本投向涉及公共福祉的领域;二是加大国有资本的分红比例,建议到2020年国有资本分红比例提高到25%~35%。这一建议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不低于30%的改革目标吻合。

  以解决不良债务为重点加快金融体制改革。1991年,中改院承办“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就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货币政策工具、政策性贷款和外汇体制改革等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1992年,完成“走向可兑换货币”研究报告,提出人民币先实行经常项目可兑换,逐步过渡到完全可兑换的建议。1995年11月,形成“以解决不良债务为重点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建议(30条)”,提出通过债务托管解决不良债务,推进银行商业化、股份化的建议。这项建议引起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领导对此组织专人讨论研究。

  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中改院建院之初就高度关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早在1991年,中改院就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以公积金为主、个人账户为辅”逐步过渡到“以个人账户为主”的中国社会保障模式。1992年,提交了“建立海南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成为海南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蓝本,也引起全国其他省份的高度关注。

  宏观调控体制改革。1993年-1995年,在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张过猛,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中改院提交了“在经济快速增长中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的五十条建议”,受到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

  走向开放竞争的基础领域改革。1998年-2003年,中改院连续举办了五次关于基础领域改革的国际论坛,重点讨论电信、电力、铁路、民航等垄断性公共部门的市场化改革,提交了5份基础领域改革的政策建议报告,呼吁打破基础领域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快市场开放、引入民间资本。

  2.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长期化、物权化、资本化

  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焦点问题,也是敏感问题,中改院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率先提出重要改革行动建议。

  1995年,时值土地政策调整的关键时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期限问题引发激烈争论,导致不少农民对30年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的出路表示担心。针对这种情况,中改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6年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交了“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60条建议”,提出尽快实现农户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物权化、资本化,从制度上稳定广大农民的预期。

  1998年,中改院率先提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一重要建议,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同志作了批示。此建议报告提出,要从法律上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土地使用权,把农民土地使用权纳入产权保护范畴,使其拥有对土地使用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时正值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期间,此建议报告被作为起草三中全会《决定》的参阅件。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直接采用了这一建议。

  为配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修订,中改院在1999年—2000年集中力量研究土地立法问题,建议“把土地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纳入立法,提交了一系列“农村土地使用权立法的建议”。这些成果被用作国家土地承包法起草的参阅件,部分内容被直接采用。时任全国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的主要领导对这些研究成果给予很高评价,三次亲自带领土地承包法工作小组到中改院,征求对土地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2014年,全国政协委员、中改院院长迟福林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尽快从法律上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土地财产权的建议”提案,提出从法律上把农民土地使用权纳入产权保护范畴、强化农民在征地中的主体地位等具体建议。

  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需要跳出“三农”看“三农”,把“三农”问题放在人口城镇化大格局中统筹解决,而人口城镇化的关键,在于城乡之间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让农民工成为历史”是中改院多年的政策主张。中改院认为,数以亿计的农民工问题不仅关乎农村发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镇化的成败,是统筹城乡关系的焦点。

  中改院课题组在赴广东、湖南、四川、浙江等地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0年率先提出“让农民工成为历史”的政策主张,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报告。近两年,中改院又提出“以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取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建议,目标就是让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

  3.推进政府转型,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中国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中改院一直把政府改革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在改革的不同阶段,中改院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对政府改革的客观要求来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1996年,中改院提出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

  2003年SARS危机期间,针对危机背后隐藏的深层次体制问题,中改院率先提出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建议:一是从优先于经济目标向优先于社会目标转变;二是从投资型财政体制向公共服务型财政体制转变;三是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四是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五是从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向统一协调的行政体制转变。其后,中改院相继提出“政府转型”的理念与一系列的政策建议。这些建议,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被决策层所采纳。

  2007年,中改院率先提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调整和改革中央地方关系”的建议,尽快实现中央地方关系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转变。2012年,中改院完成中编办委托的《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未来5-10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战略研究》研究报告,经相关领导同意,呈送给中央编委各领导参阅。

  以监管转型为重点推进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是中改院近几年的重要建议。中改院率先建言审批权与监管相分离,完善包括专业性监管和综合性监管在内的监管体系,严格分开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以监管转型为重点深化简政放权改革。2015年,完成国务院主要领导交办的行政权力结构调整研究课题,得到国务院主要领导的批示;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完成《推动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发展——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的第三方评估》。这是社会智库首次参与国事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以监管转型为重点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24条建议》得到国务院主要领导的批示。

  4.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

  2003年SARS危机后,中改院率先提出我国社会矛盾出现阶段性新特征的判断。中改院认为,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成为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

  2004年,中改院最早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议,建议加快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社会成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提出的新要求,解决基本民生问题。

  此后,中改院提出了“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让基本公共服务惠及13亿人”等一系列改革建议。2006年,中改院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撰写《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08》,主题就是“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

  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调整和优化社会结构,是本世纪初中改院的重要建议。2010年,中改院明确提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建议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到2020年,力争中等收入群体扩大到6亿人左右,占比达到40%左右,为公平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社会结构基础。

  中改院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探索与研究产生了广泛的政策影响和社会影响。迟福林院长多次建议,加快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加大公共服务支出在中央财政总支出中的总量与比重,尤其要逐年提高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比如,2006年,建议在“十一五”期间全面解决农民低保问题。时隔不到3个月,中央出台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农村低保工作,这比“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提前了五年。中改院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委托的《“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研究》、《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研究(2009-2020)》、《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研究(2009-2020)》等咨询课题。

  5.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的二次转型

  推进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的经济转型,是中改院较早提出的重要建议。

  2007年,中改院率先提出我国“从生存型阶段向发展型阶段过渡”的重要理论判断。中改院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撰写《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08》,明确提出“我国30年改革发展的最突出成就是实现了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性变化”,开始“从生存型阶段向发展型阶段过渡”。在生存型阶段,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解决温饱问题;进入发展型阶段,尽管经济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但全社会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发展的目标逐步聚焦于人的自身发展。这个判断,为研究发展方式转变奠定了理论基础。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及其影响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中改院率先提出“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的‘十二五’改革”。中改院承担国家“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重大研究课题,提交“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推进‘十二五’改革”的建议报告,其中包括以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为主线的经济体制改革、以适应社会公共需求转型为主线的社会体制改革、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报告被用作国家制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参阅件,“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被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0年,中改院最早提出“二次转型与改革”的理论命题。第一次转型与改革始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经济体制改革,其主题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次转型与改革主要是改变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消费大国,实现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中改院主张第二次转型要以民富优先为目标,建议理顺“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更加注重“民富优先”。中改院建议,要在“十二五”规划中把收入分配调整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构建由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的收入分配制度。

  近些年来,中改院陆续出版了《第二次转型》、《第二次改革》、《民富优先》、《消费主导》、《改革红利》、《转型抉择》、《转型闯关》等年度改革研究报告,引起广泛关注,有些成为畅销书,有些被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作为领导干部参考读物,有些被译为多语种向全球出版发行,有些被国务院新闻办赠阅国际机构和外国使领馆。

  6.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二次开放

  推进服务业市场全面开放。中改院提出,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服务型需求逐步高于传统物质型需求,成为消费需求释放与升级的大趋势,由工业大国走向服务业大国面临着重要的历史机遇。中改院认为,我国服务业发展不缺少资本,更不缺少市场需求,缺的是市场开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领域的市场开放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在推动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服务业市场开放虽然也经历了不断放松行政管制和放宽市场准入,但总体来看,服务业市场开放远滞后于制造业。

  中改院提出,加快服务业发展,形成服务业主导的产业结构,走向服务业大国,关键是破除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使社会资本可以进入相关的服务领域,激发服务业领域的市场活力,形成服务业市场开放的新格局。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和“一带一路”开放战略深度实施的大背景下,中改院提出“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二次开放”的重要建议。

  中改院认为,对外贸易正处于从货物贸易为主向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转型,这将使我国在推进双边、多边,以及区域性、全球性的自由贸易进程中形成新的竞争合作优势。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大而不强与服务业市场开放不足紧密相关。适应快速上升的全球服务贸易需求,有序推进服务业市场双向开放,打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管制,成为我国扩大服务贸易、加快自由贸易进程的重大任务。

  中改院一再呼吁,“十三五”期间我国应抓住全球经济治理格局深刻调整的新机遇,以“一带一路”开放战略为总抓手,以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区为平台,以服务贸易规模倍增为目标,以打破服务贸易壁垒为重点,主动参与并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加快推进我国由货物贸易大国向服务贸易强国的转型升级,形成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

  7.以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的结构性改革

  中改院长期呼吁以结构性改革破解经济转型中的结构性矛盾。早在上世纪末,中改院就率先提出结构性改革的建议。中改院认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主要是结构性问题,是由结构性失衡造成的。为此,中改院率先提出“以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的结构性改革”的政策建议,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2013年6月,中改院提交了“改革跑赢危机的行动路线30条建议”,提出“经济转型到了关节点、社会转型处于临界点、治理转型到了关键点”的重要判断。这份建议报告被用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的重要参阅件。

  2014年来,中改院提出了我国未来5年经济转型升级的四大趋势:一是工业转型升级大趋势——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智造”;二是城镇化转型升级大趋势——从规模城镇化走向人口城镇化;三是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从物质型消费走向服务型消费;四是对外开放的大趋势——由货物贸易为主转向以服务贸易为重点。这些判断,有利于准确把握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大趋势,客观评估当前经济形势。

  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结构性改革有其特定的时代内涵:以结构性调整为重点任务,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重大举措,这不仅需要结构调整,更需要结构性改革;不仅需要需求侧结构性改革,更需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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